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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使用:申請號碼:
聲 明
為協助簽証官司員更快評審您的申請,請在相應的方框中選取,并按要求填寫完整:
我証明:
[FrontPage 保存結果 組件]
本人新填寫了赴澳大利亞的簽証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并証明所有細
節是真實和正確的。
[FrontPage 保存結果 組件]
親戚幫助我填寫了赴澳大利亞的簽証申請表,并証明所有細節是真實
和正確的。
朋友幫助我填寫了赴澳大利亞的簽証申請表,并証明所有細節是真實
和正確的。
代理名稱BTG OUTBOUND TOURS
代理地址:28,J月IANGUOMENWAIST,BEIJING.TEL:
幫助我填寫了赴澳大利亞的簽証申請表,并証明所有細節是
真實和正確的。
申請人簽名: 日 期:
請注意1958年移民法的下列部分:
第101條,簽証申請的正確性
非公民必須按照下列要求填寫申請表﹔
(1)回答申請表中提出的所有問題﹔
(2)正確回答所有問題。
第103條,禁止遞交虛假材料
非公民禁止向履行移民法職責,實現移民法目標的官員、移民部長,或上訴法庭遞交或促成遞交虛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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