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微博截图 7月11日,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据王宝强代理律师透露,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据了解,本案中宋喆是王宝强原经纪人,修某则是某文化传媒公司外聘艺人统筹。 @半岛晨报微博截图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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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据王宝强代理律师透露,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据了解,本案中宋喆是王宝强原经纪人,修某则是某文化传媒公司外聘艺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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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到2016年,宋喆利用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修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232.5万余元。
其中,2015 年9月,在与河北某农业开发公司洽谈广告业务代言业务中,要求该公司将约定的款项支付到宋喆控制的银行账户内,侵占应支付给王宝强影视工作室的款项45万元。
2015 年11月,在与福建某农公司洽谈广告业务代言业务中,要求该公司将约定的款项支付到宋喆控制的银行账户内,侵占应支付给王宝强影视工作室的款项20 万元。
2016年6月,宋喆伙同修某,在相关公司邀请王宝强参演某节目的项目中,虚报价格,采取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虚假合同,通过第三方公司将截留的款项转移到宋喆控制的账户内,后宋喆与修某将钱款平分,共计骗取本应支付给王宝强工作室的演出费167.5万元。
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表示,对于指控,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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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所发的《声明》相关内容基本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故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期间,王宝强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原标题:宋喆职务侵占案开庭 被控侵占230多万
值班主任:颜甲
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职务侵占案开庭 侵吞232.5万余元请求从轻处罚www.westtour.net/ylbg/20180712/91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