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是最大冤案?中国现代的十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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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

早报讯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

李天一是最大冤案?中国现代的十大冤案

不能因舆论违法裁判

 

意见强调,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批准或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作出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意见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监狱不得扣压申诉材料

 

意见强调,切实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辩护权利。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原文:

李天一是最大冤案:

 2013年2月17日在海淀区湖北大厦发生的五男一女同室案,一审已于9月26日判决。法院对“罪犯”量刑极不平衡,判决公告强词夺理、破绽明显,寻求案情真相与追求司法公正的群众,发出了暴风骤雨般的质疑声。不断有智者探究此案幕后深水,试图揭开迷局。

                     

                   探秘1:谁泄露了李天一身份?

 

    2月21日李天一被海淀公安局抓获,次日《香港南华早报》即报道该案,直点李天一姓名,并附上李双江之子网页链接。当日下午,北京警方证实李天一被刑拘,李双江之子成为“世界名人”。

    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未满18周岁,依照法律规定,涉嫌强奸案不可泄露身份信息。是谁让南华早报超快获取详细信息?酒吧与杨女有这么高智商吗?有这个能力吗?报社会相信他们吗?除了警方,还有谁了解详情呢?

    这么严重的泄密事件,警方非但没有立案侦察,反而向媒体证实未成年人李天一身份。海淀司法机关也装聋作哑,反而对李家辨护律师穷追不放。一审判决刚宣布,北京市律协就开始调查李家律师通过辩护词向社会公布真相的行为。很明显,海淀司法部门生怕全国人民知道详细案情。海淀司法机关还利用强奸案不公开审理这一规定,扩大保密范围,可公开的也不公开,使法院达到了颠倒黑白的目的。

    为什么有人急于泄露李天一身份,仅为饭后娱乐吗?南华早报是香港最大的英文报纸,读者以政界、商界高层人士为主,读者遍及各国。由它来公开李天一案件,让全世界转载,让地球人都知道,把事情闹大、搞臭。

由于李天一的父母都是中国艺术界的名星,《南华早报》报道后,中国媒体纷纷发文痛骂李家,未审先判李天一有罪。案发之初,民众即被一边倒的报道误导。当李家通过各种渠道声明冤情后,一些名人与主流媒体仍然罔顾事实,抹黑李家。特别是法院的不公正判决,更混淆黑白,进一步误导民众。

    但聪明理性的人还是不少,网络上出现了分化,形成“挺李”、“挺杨”两派对垒恶战,口水战打得比文革还热闹。挺杨派明显是暴力红卫兵,挺李派却普遍有知识修养。挺李派的观点因无法在主流媒体发表,只能在跟贴中为李家鸣冤。挺杨派则天天有批斗大文章在媒体发表,其中还有劝降书,劝梦老师停止伸冤,让李天一认罪。如果常在网络上注意李案评论,会明显感觉媒体网络被人为操纵,幕后势力很大。把一个小小的刑事案“闹大”,造成恶劣影响,想必就是泄密人的动机。

 

                    探秘2:法院为什么要依人量刑?

 

    海淀法院判决书说,视频中有李天一胁持殴打杨女的行为,可是陈枢公开的辩护词、陈有西解说视频、12法律专家和记者观视频,都否定了李天一存在胁持殴打杨女的行为。法院单方面说视频有暴力缺乏公信力,而且从判决书描述的所谓“杨女有瞬间后退”等情况,也是极轻微的身体表现,明显是法院在鸡蛋里挑骨头,拿着放大镜找出来的“细枝末节”,根本不足以证明暴力。保护未成年人和受害人的视频不公开规定,是否成了法院枉法判决的遮羞布?

   从量刑结果看,未有物证强奸的李天一,只因没认“罪”和“赔”钱,就被判10年徒刑。真实的“主犯”大魏却只判4年,其他未成年人则缓刑回家。明眼人一看,这么大的量刑悬殊是极不公正、不平衡的,海淀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用得相当随意、甚至荒唐!

    海淀法院为什么要制造这种结果?梦鸽与陈枢说过,本案存在着引供骗供诱供逼供情况,四个少年与一个青年是在经历了30多次提审后,才使口供一致,多个同案人指证李天一打人强奸,是强奸起意人。同案人指证李天一有什么好处?指证人可实现轻判,当然前提是不能翻供,这是法院对他们的承诺,但是李天一就必须要重判。据网友分析,结合李在珂、赵运恒的言行,最后多个同案人一致指证李天一打人强奸,是在二位不良律师幕后教唆下完成的。

    李天一悔过赔偿就能减轻处罚吗?就在二年前,未成年人李天一打了成年人(据目击者爆料,成年人言语侮辱李天一的父母是导火索),李父又是上门赔礼又是赔钱,最终李天一还是被判一年劳教,没有受到减轻处罚。而这次,李家没有认罪赔钱,刑期却比他人增长了好几倍。难道海淀司法机关量刑不是依法,而是依人?很多人认为,如果是依人量刑,很可能是没有走后门打点好司法机关相关人员。

 

                探秘3:李家事儿闹大谁渔翁得利?

 

    把李天一案闹大,给李天一定罪,到底谁能得到好处?笔者认为有三方可能得利,且看以下“三说”。

    一是反华势力阴谋说。反华势力在我国安插了间谍,每当有敏感的可以上升到政治的事件,间谍都会向反华组织快速报告。李天一身负官二代富二代之大名,怂恿中国媒体严厉批斗、未审先判有罪,可挑动普通百姓进一步仇官仇富,引起中国内乱。再通过舆论绑架司法,作出枉法判决,使理性和精英阶层失去对法制信任,对国家前途失望,使更多的中产阶级向国外转移财富,更多的人才流向国外。

    二是治安政绩影响说。如果本案不是轮奸,只是治安范畴的嫖娼案,说明海淀区的娱乐场所还存在着色情交易,且存在着恶劣的“仙人跳”。这种局面是海淀警方不愿承认,不想看到的。所以判决轮奸罪成立,能彰显海淀治安清明,有利于保住警方政绩。

    三是官商勾结说。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之所以能够生存,很多人认为是有地方官员的保护。酒吧向未成年卖酒、提供陪酒女,至今未被查处,说明酒吧方背景势力很大,可以操纵网络媒体、不良律师和腐败官员,甚至可以收买名人为他们说话,背景深不可测。

    李案公开后,不仅影响了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团结,更让追求司法公正的群众倍感失望。二审开幕在即,如果二审再判决不公,正义的群众将会更愤怒,对祖国的眷恋将进一步缩水。

   

李案审理法院是如何表白自己执法犯法的     

    

    根据一审判决公告和二审情况通报,根据9月初最高检《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拒绝被告辩护人新证据呈堂和其它证据调取,拒绝非法证据认定与排除,拒绝疑罪从无,种种行为表明了法院是执法犯法。二审驳回了李家要求调取视频监控的证据,至此,法院无情的拒绝了梦鸽在本案中的所有请求,我们断然不会相信,梦鸽的申请都是非法的,这是对【最高意见】第24条的公然践踏,公检法院把电梯内的挽手说成夹拉,勉强作为暴力挟持的铁证,说明杨进入8917房间时的状况比电梯内表现更主动。公检法不以出房间时的监控来证明杨女受伤状况,也说明杨女出8917房间时脸上无伤。

一审二审法院对被告李天一辩护人申请调取可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当庭驳回,严重违法违规。 

    总之,一审二审法院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水深得很!

 

【花絮】戏说案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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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双江注定就与梦鸽有缘。李老师出生于黑龙江,只有一条江;梦鸽出生于沙市,也有一条江叫长江。因李梦二人年龄悬殊,很多不怀好意的人攻击梦鸽贪财贪名,断言他们不是为了爱情。其实在20多年前那个时代,名人的收入也不高,很多女子为了理想或爱情甘愿付出一生。再说李老师当时也才五十岁左右,还是风度翩翩,夫妻俩至今已恩爱了20多年,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爱情。

    田参军,看过他视频发言的人,谁能相信他是北大毕业的?有人根据他的长相与言行,说他是田鼠精,晚上偷吃。这话可不假,看!他作为原告杨女的律师,竟然在一审中大获全胜了。不过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二审开幕,田鼠精不见得再风光,一旦杨女的谎言证供被法庭否定,田鼠精很快就要钻地洞。

    10月8日的今天,李在珂上肾结石手术台前一小时,在新浪微博上发了几条博文:一是要二审法院不必开庭,直接维持原判(评:法院就是他家);二说李天一有血光之灾,关几年正好可躲过(评:这个大师为什么不算算自己灾难临头)。从谐音看,李在珂就是吏灾磕,和他同穿一条裤的人,必被他连累倒霉。

    李在珂律师在法庭上问大魏:“当晚的事情是谁先起意?谁打了受害人?谁第一个与之发生性关系?”这种问话方式就是诱供。合法合理的问话,应是让大魏详述当时过程。办案人员也应这样审讯,再把五人口述互相验证,与得到的证据互相验证,从证据来推断结果。先设结果,再找证据,冤假错案就容易产生。李在珂这样的人,真是人神共怒!

    赵运恒,如果用谐音的话,就是造冤魂!相比李在珂真小人,赵运恒是一个阴险分子。他拿出一个自己为自己壮胆的“宣战书”,还指望大律师回应他。他应该看这个寓言:鼬鼠要求和狮子决斗,狮子拒绝。“你害怕?”“不,你会获得和狮子决斗的殊荣,而百兽们都会嘲笑我跟鼬鼠打架。


中国现代的十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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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回望即将过去的一年,总会有无数的归纳和总结在这个岁末的时候出台,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庆典之外,却还有那样一群人,他们的命运在2005发生了巨大的嬗变,峰回路转之后,却是让人无法开怀的苦涩。

六月飞雪,冤比窦娥。在这一年间,我们见证了太多太多已经得到确认的冤情,而他们只不过是这个国家深陷苦难冤情中人的微小代表,由于偶然得到了平反和正名,他们才引起这个世界的关注,而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此刻依然在似海的冤枉中苦苦挣扎着。我想,记录下他们的命运,总比锦上添花要有意义得多,所以,从今年开始,晓德才有了也许将在以后每年都要继续的“年度十大窦娥”之系列盘点,让这个沉重的话题与“中国媒体十大事件”和“十大告别”一样,成为一种纯粹个人的民间记忆。

2005,他们冤情似海——

1、佘祥林 被冤11年 获得国家赔偿

如果不是因为“被杀”的妻子意外回来,或许今天的佘祥林还在狱中忍受着已持续11年的煎熬。

最近几天,网上正流传着“感动中国”的洪战辉的故事,于是有人称“去年有徐本禹,今年有洪战辉”,顺着这样的说法,我却想到了“前年有孙志刚,今年有佘祥林”。而相比孙志刚以一人之死换得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佘祥林被冤11年及其后的过程却引发了更多的辛酸:其母杨五香为救子被无端扣押,最后含冤而逝。当年办案的民警潘余均,5月25日被发现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墓地自缢身亡,潘在自杀现场的石碑上留下血书上写“我冤枉”。

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11年?冤案被办成“铁案”,源于10天11夜的残酷毒打。而在冤情平反昭雪后,湖北当地的一家晚报却煞有介事地在头版表扬湖北省高院,认为是后者将下级法院的死刑判决否定,才“救了佘祥林一命”,有网友以“头版表扬,因为醒着尿床”来评论这样的说辞。

还是记住下面的名字吧,当佘祥林已经得到国家赔偿之后,这些因佘祥林冤案而陷入苦难的人们,他们的命运或许直到今天依然如故,而有的人,已经永远没有了再享受快乐的机会——  

杨五香 佘之母,体健农妇,出事后因上访被关九个月,出看守所后三个月死亡

佘华容 佘祥林的女儿,当年六岁。自小成绩优异,初一时被迫辍学,14岁出外打工,现在东莞一家电子厂打工

佘锁林 佘的大哥 原是何场村九组治保主任,中共预备党员,出事后不断上访被关41天,治保主任、预备党员被撤,现在为雁门口镇邮政局征订、投递员,月收入千元左右

佘贵林 佘的二哥 不堪忍受流言,后举家在深圳打工

佘梅林 佘的四弟 不堪村民歧视,出走广东打工

江银喜 佘的大嫂 在阴影中生活,晚上在雁门口镇卖烧烤

倪乐平 原为姚岭村村委副书记,现在为退体乡村干部,为做证一事欠下高利贷

聂麦清 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村民,倪妻,体健农妇,被关三月后患心脏病至今

倪新海 姚岭村作证村民,被关22天出来后常年咳嗽,失去劳动能力

2、聂树斌 被冤10年 已被执行死刑

补言:该案以及河南周口警察将活人摔死案曾于今年11/25被凤凰卫视《文涛拍案》再次播出,文涛表示,太冤了,我们不能忘记,我们要继续追踪。可怜当时被狗日的天威视讯给屏蔽了(先是一个迎客松,然后又改为霓裳天桥),最后辗转透过各种渠道从网上下载下来。当时连优酷都给封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节目最后,聂的母亲一个人爬在十年前被执行死刑的儿子墓上,哭啊哭啊,旁边就是北方萧瑟的秋杨...当时凤凰网上简直就骂透了。昨天在子墨的《社会能见度》里曾再次表示关注,对周口警察杀人案的处理竟然还没有最近那个利用取款机的毛病取了十七万的人判的重。套用伟大的中选部的何蚂蚱院士的话,“谁让你生在中国呢?”

聂树斌的清白得到澄清发生在佘祥林冤案之前,所以也成为2005媒体集中报道的第一案。

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名叫王书金的可疑男子,该男子交代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而待翌日警方将其押解到石家庄市郊区作案现场指认时,却从受害者同事口中得知,王书金犯下的凶案,案发当年已被当地警方“侦破”,“强奸杀人犯”10年前已被执行了死刑,时年仅21岁的河北青年聂树斌就这样成了警方破案的替罪羊。

我一直记得,当凤凰卫视“文涛拍案”电话采访聂树斌的父亲时,老人那句“相信政府”的话。由此我不由得想起去年夏天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认识的那两位河南老人,他们何尝不是因为“相信政府”才一遍又一遍长达十几年地往返于三门峡和北京之间呢,而他们的诉求是否得到了解决,我已不得而知。

当年的媒体,依然在冤案中扮演了不甚光彩的角色,虽然真相也许并非媒体力所能及,但回望1994年10月26日《石家庄日报》的报道,还是让人不胜唏嘘——青纱帐迷案

....8月11日,郊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员组成“8.5”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综合查访情况判定,一名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很可能就是强奸杀人案的凶犯,其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距案发地一带不会太远,作案后的侥幸心理和邪恶的欲望可能会促使他再次出现。在指挥员的严密部署下,一张查寻和守候骑蓝色山地车男青年的天网悄悄铺开。9月23日下午6时20分,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终于又出现在电化厂平房宿舍,被守候的侦查员张日强和杜同福当场擒获。经审查,此人叫聂树斌,今年21岁,是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校办工厂工人,他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代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8月5日下午,他游荡中从张营村偷走一件半袖衬衣,行至新华路检查站附近时发现康老汉的女儿骑车驶入田间小路,便尾追上前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又用衬衣将其勒死。事后的一个多月之后,他又出来蓄谋强奸作案,没想到刚露面就落入了法网......

   

3、胥敬祥 被冤13年 已经出狱

一个原本清白的人被判处了十六年徒刑,就在还有15天就服刑期满时,他终于收到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看着这份决定书,他长出一口气:“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这是《检察日报》描述的胥敬祥,那一天是2005年3月15日。

13年前,因为穿着与被害人之一同样的“绿色的毛背心”,胥敬祥就此招来了牢狱之灾,用13年的光阴为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10多起入室抢劫案“埋单”。冤案的洗刷过程艰难而崎岖,检察院的抗诉数次遭遇“维持原判”的挫折,直到河南省高院的公开审理。

13年间,胥敬祥得了心膈肌炎、慢性肾炎等疾病,父母去世,妻子喝了农药幸好抢救及时,大女儿未成年便外出打工,另外两个孩子也辍学在家,甚至连最小的儿子叫什么名字他都已经不再记得。 

   

4、滕兴善 被冤16年 已被执行死刑

“人不在了,东西还是当年的。”大哥滕兴本指着当年弟弟睡过的床铺如是说。

与佘祥林一样,滕兴善被冤死也是因为“被害人”回到了家乡——

1987年4月下旬,湖南麻阳县锦江河中发现被肢解的女尸。警方认定1987年3月在麻阳一旅社打工时失踪的石小荣为该案“被害人”,12月6日,麻阳县马兰村农民、屠夫滕兴善被警方收审。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兴善在麻阳被执行枪决。1993年年中,石小荣突然回到了贵州老家。她告诉大家,1987年她被人贩子从麻阳拐卖到了山东。

是不是只有意外,才能使得公平与正义降临在那些饱受冤屈之人的头上?否则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是寻着如此的轨迹最终方得以平反昭雪?

5、张海生 被冤480天 被监视居住(截至2005年4月14日)

一起简单的强奸案,本不具有做案时间的张海生,却在办案民间对“被辨认人数”的诱导下成了强奸犯。

2003年12月12日,湖北省老河口市农民张海生到河南淅川县串亲戚时,被淅川县公安局拘传,后淅川县法院以强奸的罪名判处张海生9年有期徒刑。就在此案发回重审期间,真凶于2005年1月13日落网。

6、张颖清  “伪科学”之冤 含冤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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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研究项目被指“伪科学”,从此命运急转直下,全息生物学在学术上遭封杀,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被取消,研究经费无人支持,申请评奖无处受理,一些大学的全息生物学课程也被停开,最后张颖清积怨成疾,身心俱毁,从2000年起肺肝病变,胸腔积水,久治无效,2004年10月20日含冤病逝。山东大学全息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张颖清教授的命运,在今年终于得到了广泛关注,《了望》周刊等媒体纷纷撰文为其个人和研究的领域正名。

1996年10月出版的由某院士(著名的中玄部的高级官员何蚂蚱院士,据称其无所不知,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国科学事情得由邹、何院士点头才算数。张颖清从内蒙古到山东大学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如他仍在内蒙古,邹承鲁把他定为伪科学对他没有影响,这就像袁隆平把基地建立在湖南一样,邹承鲁不承认袁隆平成果对他没有影响。)主编的《伪科学曝光》一书,竟然将“对全息生物学的质疑”一文收录其中,以极不正常的方式将全息生物学打入伪科学之列。此后,张颖清的命运急转直下,2004年10月20日,

对此消息,“科普”和“反伪科学斗士”则有另一番解读——司马南称《新闻晨报》的报道是“故意炒了炒冷饭 ”,是“人造的新闻”,而曾于1996年在《伪科学曝光》一书中质疑全息生物学的“著名院士”何祚庥在网易聊天时则这样表示:“张颖清这样一个全新生物学,一篇文章就被打倒,甚至为此含冤而死,诸如此类,是不是冤案,就可以怀疑了,太脆弱了,真科学怎么会打得倒?”

   

7、李久明 被冤2年

警察被冤枉了会怎样?李久明的境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答案:和其他被冤枉者命运同途同归。

李久明,二级警督,中共党员。1988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杀人案受到牵连,后被捕入狱,遭受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警察也被刑讯逼供,而且最后获得清白的原因与前面的聂树斌毫无二致:2004年7月,一名抢劫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两年前的那宗2入室杀人案为自己所为。

8、刘华忠 被冤35年 无罪

文革期间的历史冤案,35年后被重审宣判无罪,耄耋之年的老人刘学忠终于还来了清白之身。

1970年9月7日,刘华忠因“反革命言论”被浙江省镇海县人保组和军管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文革”结束后,1979年9月,镇海县人民法院复查认为刘华忠的行为不构成反革命罪,但其多次侮辱诽谤党的领袖,公然进行人身攻击,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遂以诽谤罪改判刘华忠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再审,宣告刘华忠无罪。

9、王树红 被冤10个月 从健康到残疾

云南省文山州29岁的农民王树红突遭飞来横祸,因涉嫌“嫖娼杀人”被逮捕,近10个月后真凶落网,才使案情大白。王树红的遭遇与很多受冤者类似,不同的是,从看守所被送回时他已是遍体鳞伤、被鉴定为7级伤残。

而导致王树红蒙难的,仅仅是公安局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制作的犯罪嫌疑人面部模拟图。

(中国警察真实破案率有10%没有?)

10、李新元 被冤7年 不再上访

并不复杂的案件,河南农民李新元却苦苦上访7年之久,赶上了新任公安局长到来,案件立刻得到解决。这出喜剧方式收场的案情,怎么看怎么让人高兴不起来。

1997年10月,因土地纠纷李新元与本村村民翟业强发生殴打被打成轻伤,他的儿子被打成重伤。案发后,翟外逃,后被检察院以事实不清为由不予批捕,从此李新元就开始了漫漫上访路,被称为“告状王”。

由此想起了从5月18日开始的全国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开始前三个月就已累计接待群众上访18.5万起,有报道称信访人表示停访息诉的就有16.3万起。上访需要集中接待和清理,而且解决速度之快实在是前所罕见、耐人寻味啊。

28天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一拖就是7年。而淳朴的农民李新元在事后对当事局长依然感恩戴德,“我要给李局长请功,也表达一下我这个庄稼老农的一片谢意。”

面对此情此景,我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这是2005年的岁末,寒风刮在人们的脸上,禽流感和地震、水污染、矿难、火灾在中国的大地上此起彼伏。在温暖的屋子里里,回首过去一年的冤案,我的耳畔响起的是每次写作时都伴随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地长江水,那醉酒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歌声如水,而脑海里闪现的,却是一位法官的手记中最后的两句话:忘不了那个大大的“冤”字,再也不想看到那样的“冤”字!

  

过年,是快乐的日子,而那些不快乐的人和事却总是会不时敲打着心情的窗棂,挥不掉,抹不去。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只能冀望这个国家在越来越开放的过程中,冤屈的人越来越少,幸福的人儿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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