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小学生扶起老太被讹,善举变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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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小学生扶起老太被讹,善举变伤心 8月24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了解到,达州曾扶老人被讹三男孩获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奖金5000元,这距离三男孩扶老人已过去整整26个月。 教育孩子依然要做好事 民警获奖 奖金将用于扶贫 据了解,此

  三名小学生扶起老太被讹,善举变伤心

 

  8月24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了解到,达州曾扶老人被讹三男孩获“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奖金5000元,这距离三男孩扶老人已过去整整26个月。

三名小学生扶起老太被讹,善举变伤心


三名小学生扶起老太被讹,善举变伤心

 

  教育孩子依然要“做好事”

 

  民警获奖 奖金将用于扶贫

 

  据了解,此次三男孩获颁“委屈奖”由某网站发起。8月22日,该网站志愿者专程赶往达州,为三名孩子颁奖。同时,由于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负责处理此案的两名民警王振宇、罗文在此事件中起到坚持正义,揭露真相的关键性作用,在中国开了给假借摔倒而敲诈勒索好人的老人及其儿子予以行政拘留的先例,同时为两名民警颁发了“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3000元。两名民警表示,将把3000元奖金全部用于扶贫事业。

 

  “我从未想过这件尴尬的事情‘还会有人来发钱’。”当事小孩小杨的父亲杨先生表示,尽管事发后,三家人都承受了较大的精神压力,也一度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但他们教育孩子“做好事、行善事”的观念从未改变。据其介绍,三名孩子获得的5000元奖金中,江某得到2000元,杨某和余某分获1500元。

 

  事件回顾

 

  男孩扶摔倒老人反被诬陷

 

  2013年6月15日,江某、杨某和余某三名小朋友在楼下玩耍时,看见一老人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事后却被老人指为肇事者并遭其家人索赔,万般无奈的家长随后向本报反映并报警,希望还孩子一个清白。

 

  经过一系列调查,2013年11月22日,达州警方作出处理,老人系自己摔倒,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母子被处行政拘留,因老人年满70岁依法不予执行,老人儿子被处行拘10日并罚款500元。

 

  推荐阅读:善举为何如此复杂?

 

  近日,广州老人状告两名小学生撞到自己一案败诉。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老人坚称学生先撞倒他,学生则辩解称自己是救人之举,最终老人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诉讼请求。此案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扶老人”话题的关注。

 

  究竟只是“扶老人”做好事,还是撞了老人却把过失说成了“好事”?消息称,面对这样“你知我知”的罗生门,法院可以裁定官司的输赢,但无法替代“公道人心”。人们呼吁,法治诚然可贵,道德更不可缺。

 

  打官司:老人败诉能推定“诬告”吗?

 

  历时一年多,广州老人伍某状告两名小学生撞倒自己的诉讼案终于画上句号。年过七旬的伍某此前诉称,2014年3月28日,她在回家路上被两名小学生撞倒,两人将她搀扶到人行道旁,向家长电话求助,家长把她送往医院就诊,并垫付了救护车和急诊拍片的费用。

 

  “案发当晚对方积极和我们商讨赔偿问题。但在发现监控录像没有撞人那一段录像之后,一致反口。”伍某说。学生一方则表示,两人并没有撞倒老人,老人倒地后,学生和家长做好事扶老人去医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为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中没有伍某倒地的画面,无法确定事发时伍某与两名学生有身体接触,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伍某的主张,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迅速成为社会舆论焦点。一些观点“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法院判定伍某败诉,就说明老人是“诬告”、“小学生做好事又当了被告”。对此,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解释称,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进行裁决,不仅要有理还要有据,假设有理无据,法院只能裁定原告败诉。

 

  “法律也有局限性。它不能超出证据之外去认定客观事实。”多方法律人士认为,法院判定伍某败诉,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不能以司法程序中的败诉,推定客观事实中的“诬告”。

 

  罗生门:“扶老”善举为何越来越复杂?

 

  老人摔倒扶一把,原是简单的行为,却变得越来越复杂。不少事件甚至演变成法律也无法穿透的“罗生门”。

 

  回溯问题的脉络不难发现,2006年的“彭宇案”是关键转折点。多年来,该案几乎成为倒地老人“扶不起”的代名词和“好人没好报”、“社会道德滑坡”的符号。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2012年彭宇又公开向媒体承认,自己确实碰撞了老人。

 

  事实上,近年来天津、郑州、厦门等多地被曝类似事件,都被贴上“彭宇案”标签。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4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被社会称为天津版“彭宇案”的许云鹤案。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认为,这些案件在认定事实或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困难。有的被告宣称自己是做好事反被诬陷,引起社会舆论关注,但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山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认为,诸如彭宇案等类似事件在传播过程中容易被人们按照阅读心理贴上“情绪标签”,催生出“倒地老人都是会讹人的坏人,不去扶才对”的情绪,“这种倾向性的舆论很容易产生放大效应,让大众越来越习惯性地批判跌倒的老人。”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谈方说,近年来,做好事被冤枉的事虽有发生,但放在整个社会看仍属于个案。部分人实际上是以此为借口,将一些个案作为理所当然袖手旁观的理由。

 

  事实上,扶老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去年年底,南京大学3名学生遇到老人摔倒,好心搀扶并送老人上车,不留姓名离去。一个月后,老人凭着学生身上的校徽,在学校的帮助下找到学生,特意送上感谢信。

 

  扶不扶:法律无法回答的疑问谁来解?

 

  在不少地方曝出“扶老人”争议事件后,一些网友纷纷支招,甚至自编“老年人跌倒干预指南”,提出救助跌倒老人要拍照、录像、找证人,否则“不要太热心,以免成为肇事者”。

 

  对此,谈方说:“拍照、录像只是老人跌倒后的证据,怎么证明在这之前老人不是你撞倒的?这样只会加重人们做善事的心理负担,把简单的事变复杂。就算真的发生纠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只要坚守‘谁主张谁举证’,没证据也冤枉不了你。”

 

  专家认为,如今出现了一种“视频过度依赖症”,好像离开了视频就不能做好人了。“技术证据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依赖。我们不可能每天带着录像机、记录仪提心吊胆地走路,也不可能生活在24小时全覆盖的视频监控中。”

 

  在深圳、北京等地,对受到伤害的救助者进行法律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有关人士认为,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底线,而道德是更高层面的要求,靠法律来解决道德问题,恰恰凸显了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

 

  “再多的法律,再先进的技术,也不能替代人心的诚信和善意。”李宗桂说,救死扶伤、患难相助不仅是中国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友善的体现,当务之急是唤起扶危助患的善意。“我们的努力不该只停留在技术层面,还需要重塑社会诚信,让公序良俗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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