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本是大喜的日子,没想到喜宴结束后,新郎在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竟然对伴娘起了色心,在车内对伴娘实施了侵犯。 我当伴娘的悲惨遭遇:回家途中遭到新郎性侵! 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新郎小李作出了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新婚之夜本是大喜的日子,没想到喜宴结束后,新郎在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竟然对伴娘起了色心,在车内对伴娘实施了侵犯。
我当伴娘的悲惨遭遇:回家途中遭到新郎性侵!
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新郎小李作出了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4月15日,新郎小李和妻子在泗洪县的老家举办婚宴,妻子找来好友小静当伴娘。依照当地的风俗,晚间亲朋好友们在闹完洞房后才会纷纷离开;由于小静家住得比较远,事后小李便开车送她回家。
不料在回程途中,小李突然起了色心,将车反锁且停在路边,意图对小静性侵。小静连忙抵抗导致身上多处伤痕,期间新娘不断传讯催小李赶快回家,他才赶紧将小静送回家中。小李才刚到家,小静的家人便找上门,准备商量要私了此事,但小李认为自己主动放弃犯罪,坚决不和小静家人私了。
事后小静提告,小李遭警方逮捕;日前法院依强奸罪嫌,判处小李3年6个月徒刑。消息一出,当地网友不禁要问,“新娘看到老公在新婚夜就想性侵伴娘,这种丈夫妳还要嫁吗?”还有人说:“以后性侵犯直接阉掉算了!”
推荐阅读: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女士朋友,在当伴娘的时候一定要警惕性侵,上述的这类案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大家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来看下面这则伴娘被性侵的案例!
去年11月,浙江嵊州的一场婚宴后,两伴郎因为心动强奸了一名漂亮的醉酒的伴娘。近日,两伴郎小张和小王在嵊州人民法院受审,并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13年11月,浙江绍兴嵊州一对新人结婚,小张和小王担任伴郎,而小芳(化名)则是伴娘成员之一。酒席上,伴娘和伴郎都被客人灌酒,小芳连喝了4碗多的黄酒,便醉得连路都走不稳了。
酒宴结束后,新郎开车送伴郎和伴娘回家,小芳通过电话答应男友在嵊州三江城汇合。
中途,伴郎小张对小王说,小芳长得真漂亮,有点心动。小王则悄声跟小张说,这样的女孩子错过的话下次就不会有机会了。于是,小张便提议直接去开房间,小王默认表示同意。
色心一起,两人在三江城某处要求新郎停车后,以可以送至目的地为由带走了小芳。
二人便将醉酒状态的小芳带至某旅馆,随后两人轮流对小芳实施强奸行为。期间,为防止小芳反抗还将她的手机夺过关机。
而此时久久等不到小芳的小芳男友,便打电话给一起去喝喜酒的同事询问情况。
直到晚上9点多,小张才把小芳送到,谎称小芳吐了。小芳男友当时就有了怀疑,一问小芳才知道真相。
小芳和男友后立即报警,小张和小王随即落网。
法庭上,小张和小王及他们的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是提出当时小芳报警后,他们停留在原地并且随同回派出所调查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但是公诉机关当即提出异议,张和王二人并没有自己停留在原地,而是想乘机逃走被小芳男友拦住没有办法逃走才被随后而到的民警抓住,并没有存在自首的动机以及行为。后法庭经审理认为,该二名被告人不符合成立自首的条件,认定自首不成立。
法庭当庭做出宣判,判处两名被告人各10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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