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男子约女朋友开房,到酒店登记入住后,却又喊来两个朋友,告诉二人均可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当晚这3名男子先后与该女发生性关系。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聚众淫乱案件,这名共享女友的男子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
镇江一男子约女朋友开房,到酒店登记入住后,却又喊来两个朋友,告诉二人均可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当晚这3名男子先后与该女发生性关系。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聚众淫乱案件,这名“共享”女友的男子孙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介绍,2014年,出生于1998年的女孩小芸经人介绍,与大她4岁的孙某相识。2014年11月20日,孙某通过QQ与小芸联系,并约定当晚在镇江新区某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
当晚,孙某登记入住后,遂将与小芸相约开房的情况告知朋友田某和李某,言明对方均可与小芸发生性关系。
当晚10时许,小芸依约来到酒店房间,发现不只孙某一人,但没有离开。孙某、田某和李某按约定顺序先后与小芸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关系时,其他两人均在房间内。
事后,小芸父亲发现女儿精神恍惚,询问得知小芸与孙某发生性关系,以为女儿和孙某谈朋友,便没在意,将小芸送至医院检查。小芸经诊断是患上了抑郁症。
摘自:
后小芸在父母的一再追问下,将与孙某、田某和李某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全部告诉父母。
今年1月下旬,小芸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一星期后,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组织田某、李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在酒店先后与小芸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他犯罪以后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综合本案量刑情节遂故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田某、李某也因聚众淫乱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延伸阅读:男子让朋友性侵女友出人命
所谓“换妻”又称换偶,换妻俱乐部,古称易内,是指两对或以上夫妇互相交换配偶,这种非同寻常的性交易关系,其实早已存在;但从文化的角度解读,换妻又不仅仅是性交易,它具有相当的社会含义。李银河说“换妻无关道德”,又有人说换妻是中产阶级内在精神危机的体现。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新北市一名30岁女子在三重某家汽车旅馆烧炭自杀亡,家属在她手机的通讯软件上看到“为什么要叫你朋友强暴我”的对话记录,发现女子遭周姓男友设局给友人性侵,一问之下发现真有其事,立刻报警。新北地检署27日依乘机性交未遂及乘机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嫌起诉2男,最高判10年以上重刑。
原文:
起诉内容指出,女子5月投宿三重一家汽车旅馆,隔天被人发现在房内烧炭身亡,家属认为死者生前很乐观,怀疑死因不单纯,察看手机通讯软件对话纪录,发现女儿的周姓男友设局让她被邱姓好友性侵。周男在家属质问之下坦承有此事。
检警调查发现,周姓、邱姓2男曾提议交换性伴侣,于是邱在3月约女友到房间,骗她洗澡后不要开灯,藉机让周性侵,但女当场被识破,事后邱男极力安抚才没曝光。
但到了4月,周、邱2人又想起交换性伴侣的约定,这次换周男同意让邱性侵自己女友,还先确认女友是否醉到不醒人事了,没想到被害人遭性侵时突然惊醒,发现在她身上的人不是男友,当场痛哭失声,企图割腕自杀,1个月后仍想不开到摩铁烧炭寻短。
周男很后悔到案坦承犯行,邱男不认罪辩称只有趴在女子身上,没有性侵。新北地检署不采信邱辩词,27日依乘机性交未遂及乘机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杀罪嫌起诉2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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