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对于贫困等各种家庭政府都有相关的补助政策,目前来讲,社会上主要受补助的是低保家庭,这些家庭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困难。现在政府补贴的形式也挺有很多种,对于政府补助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今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对于贫困等各种家庭政府都有相关的补助政策,目前来讲,社会上主要受补助的是低保家庭,这些家庭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困难。现在政府补贴的形式也挺有很多种,对于政府补助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实务中既有货市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等,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如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引导作用,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批准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目前,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例如,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对中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提供的贷款贴息;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例如,某些扶贫资金,由农行系统发放贴息贷款,财政部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贴息资金,承贷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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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税收返还主要包括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其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实务中,还存在税收奖励的情况,若采用先据实征收、再以现金返还的方式,在本质上也属于税收返还。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属于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主要有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实务中,这种情况较少发生。
政府补助也需要交纳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的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因此,企业向生活困难的员工发放困难补助,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根据上述规定,困难补助应该在福利费中列支。税收上困难补助无具体规定。但是困难补助在福利费中扣除也要符合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原则。
所以职工困难补助列支在福利费,在其可扣除的额度内扣除。
企业来讲,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