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妻子韩露照片,于英生杀妻案真凶

生活 梦幻男人 评论

从2013年8月13日法庭宣布无罪释放后的第520天,致使于英生蒙受17年不白之冤的蚌埠警方通过微博向错案受害人及其家属公开表示道歉。与此同时,于英生错案追究,蚌埠警方已经启动相关追究机制。昨天下午,安徽商报记者从蚌埠警方了解到,包括纪检、督察、痕检

从2013年8月13日法庭宣布无罪释放后的第520天,致使于英生蒙受17年不白之冤的蚌埠警方通过微博向错案受害人及其家属公开表示道歉。与此同时,于英生错案追究,蚌埠警方已经启动相关追究机制。昨天下午,安徽商报记者从蚌埠警方了解到,包括纪检、督察、痕检以及预审专家组等组成四个工作组,正在对当年的错案进行全面梳理调查。

 

警方发微博表示“非常痛心”

 

2015年1月6日,于英生在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被无罪释放后,自己蒙受冤屈,家庭前途被毁,却一直没有得到官方致歉。 2015年1月15日,蚌埠公安在线的官方微博发表公开致歉。这条发布于当晚10点17分的微博,目前已经作为要闻被微博置顶。在微博中蚌埠公安局称,对于于英生错案感到“非常痛心”,对于英生及家人表示道歉。

 

纠正错案不回避不袒护

 

蚌埠警方表示,目前已经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安徽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启动错案追究机制。对于错案调查,蚌埠警方在文中表示,不仅要本着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同时也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不回避、不袒护、不遮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全面展开调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说明什么?”对此,蚌埠市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说法不仅关乎“于英生错案”在当下的社会关注度,更是表达警方对错案纠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决心。“对这起错案纠正,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版权所有:



于英生妻子韩露照片:

于英生妻子韩露照片,于英生杀妻案真凶


王女士说,由于是邻居,她看着韩露长大,“长得非常漂亮,人很朴素,性格也比较内向。”长大后,韩露在市第一麻纺厂上班,后来,她与于英生恋爱,“于的家庭殷实,父亲在市里当干部,母亲是一家宾馆的总经理。”
韩露和于英生结婚后,生了一个男孩,一家三口住在南山路一套三室一厅的临街的房子里。
王女士说,她从已过世的韩露的父亲口中得知一些案发情况。据介绍,案发当天是周一,于英生早上带着7岁的孩子去上学,中午时分,韩父接外孙回到于英生家,发现门是虚掩的。韩父进卧室后,发现屋内放着一只煤气罐,阀门打开,满屋都是煤气味,在角落里,还发现一根点燃过的蜡烛。
“可能是因为煤气量不足,屋内没有发生爆炸。”韩父后来分别给韩露的单位和于英生打电话,确认韩露没有上班后,韩父掀开床上的被子,发现女儿的尸体。
多名老街坊称,听说韩露被发现时,头被砍断,只连着一层皮。王女士说,她后来在殡仪馆见到韩露的尸体时,其头部被黑色的纱布包裹。 版权所有:
此案发生后,于英生被警方带走调查,最终被认定为凶手。
王女士说,当年都传称于英生有外遇,夫妻关系不和,嫌疑最大。
被害人母亲:坚持认为女婿是凶手
此案被害人韩露的母亲马女士今年70多岁。在案发17年后,马女士仍然没有原谅女婿于英生,坚持认为他是凶手。
昨天,记者打通马女士的电话,她在电话中称身体不好,不掌握卷宗材料,也不愿见面。“从1996年到2001年,经过这么多年的调查,公检法都通过了这个结果,怎么会说推翻就推翻。”对于如今于英生无罪释放,马女士表示不认同,“无论他走到哪里,判到哪里,我都坚持认为他就是凶手,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被改判了。”
马女士的老街坊王女士说,韩露的死对于父母影响很大,她的父亲每日精神萎靡,三年前已去世,“于英生的孩子跟着老两口生活,一直很自闭,经常待在家里打游戏,门都不愿意出。”


马女士称,她现在年纪已大,虽然不同意现在的结果,但她请不起律师申诉,“韩露也没有兄弟姐妹,我也没有能力让这个结果改变了。但我会坚强地活下去。”
由于司法部门对于英生杀妻案的细节披露太少,这桩命案对外界仍是一桩迷案。记者昨天注意到,安徽电视台的新闻中,审判长称此案当年一审宣判的时间是1996年12月12日,该时间距案发仅10天。对此,现任蚌埠市中院院长的第一反应是“肯定听错了”。是审判长口误还是破案确实“高效”,截至昨晚发稿,各方还未给出答案。
“高效”:案发10天做出一审判决
合肥律师:对于冤案的制造者要加大惩罚力度,原来以为法律是圣神不可侵犯的,现在从天一案看来法律也是可以强奸的。
据安徽媒体人士介绍,于英生案的改判,安徽省高院是第一消息源,在此之前,媒体圈没有任何有关于英生案的开庭消息。并且,省高院也是选择性地只对部分媒体发了通稿。
8月13日,于英生案宣判当天,安徽某网站率先发布从安徽省高院获得的通稿,此后连续多天,众多媒体均未得到正式采访的机会。关于此案的案发细节和历次判决书,各级法院也没有对外发布。
8月14日,记者到达蚌埠后,多次前往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检察院和蚌埠市中院,仍未能一睹卷宗资料。

摘自:


据安徽省高院通稿,于英生案的案发时间是1996年12月2日,但没有提及一审判决时间。昨天,记者查询发现,8月14日安徽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一则2分56秒的新闻提及该时间。
电视画面中,在8月13日,于英生案的审判长王晓东当庭宣读判决书,他念道:“于英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1996年12月1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一审判决距离这起命案的发生之日,只有短短10天时间。
反应:中院院长说“肯定听错了”
10天宣判,时间是否太短?是否因此造成当年办案出现瑕疵和漏洞,导致翻案的结局?就此,记者试图从蚌埠市公、检、法部门得到答案。
8月16日,蚌埠市公安局负责重新侦查此案的副局长王洪祥表示,卷宗刚从省高院发回中院,该局要看需前去借阅,他还没机会阅卷。王洪祥表示对侦破此案找到元凶“充满信心”。
被问及当年花了多少时间就破案,王洪祥表示:“我只能告诉你,于英生案当时不是零口供。”
16日当天,记者试图采访蚌埠市检察院,办公室一张姓副主任答应接待,记者在门外等候一个多小时,无果。
记者于16日前往蚌埠市中院,得到的回答是,卷宗并没有发回来。记者就案件本身和审案细节提出采访,市中院宣教处王处长表示:“不知道情况,不能乱说。”

版权所有:


他表示,现在的司法理念是“宁可错放、不可错抓”,可能当年的证据没有形成完美的证据链,所以才造成了现在的改判。
在发现一审判决间隔案发仅十天后,记者向蚌埠市中院院长朱军求证。朱军发短信回复称“肯定听存(错)了”。记者表示核实无误,他称“以高法通稿为准。”
朱军表示:“所谓高效的信息是错误的,也是无根据的。”而对于为何10天宣判的问题,蚌埠市公安局新闻科负责人持怀疑态度,他表示:“估计世界上没一个国家法律有这么高效。我的理解(10天)最多是刑拘或逮捕的日期。”
是审判长口误,还是公、检、法办案确实“高效”,截至昨晚发稿,各方还未给出答案。
于英生家属仍然拒绝采访
于英生无罪释放后,一直没有出现在媒体的视野中。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是蚌埠市电视台的一名记者。此前,于宁生向记者表示,于英生没有手机,家属陪着他在外地医院检查身体,不想被打扰。连续多天,记者通过短信和电话发出采访请求,于宁生均予拒绝。


和此前的赵作海案、张高平叔侄案等案不同,于英生案并未出现真凶。连日来,记者试图联系于英生案一审、二审辩护律师,未能打通其电话。
8月15日,记者辗转找到案发地于英生家,房产已变成花店和文具店。多名邻居表示,当年案发后,很多人都相信是于英生杀害了妻子韩露。隔壁单元一位退休干部则表示,于英生能释放是基于“疑罪从无”,也是司法进步的一种体现。

真凶受审,沉冤得雪:

安徽杀妻案被冤17年,真凶系当地一交警。安徽蚌埠警方昨天宣布,17年前的区长助理于英生杀妻案告破,强奸杀人犯罪嫌疑人——当地交警武某某日前落网。据其供述,1996年12月2日早晨,他窜至韩某家中,见被害人韩某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某某用枕头捂住韩某面部,导致韩某死亡,伪造现场后逃离。

于英生妻子韩露照片,于英生杀妻案真凶


百余天前的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审以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判已服刑近17年的“杀妻案犯”于英生无罪,警方随即启动再侦程序。警方称,专案组克服多种困难,从嫌犯遗留痕迹物证中检测出DNA样本独特信息,经排查锁定嫌犯。

版权所有:


面对这一消息,现年51岁的于英生说:“这不仅还我清白,也告慰了妻子的亡灵。”
背景
于英生案17年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11月27日
犯罪嫌疑人交警武某某在蚌埠被抓获。武某某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警方发布
破获17年前强奸杀人案
昨天中午,蚌埠市公安局在新浪微博发布长微博称,日前,该市警方运用高科技手段破获一起17年前发生在该市的强奸杀人案。 #p#分页标题#e#

摘自:


据了解,1996年12月2日上午,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于英生的妻子韩某,在蚌埠原中区一居民楼内的家中被杀。22日,于英生被逮捕。蚌埠市中级法院随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决于英生无期徒刑。今年8月,安徽省高院再审此案,以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改判于英生无罪。
据微博通报,于英生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再侦程序,抽调40多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安徽省公安厅也派出刑侦专家,全力指导侦破此案。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对原案卷材料和物证资料进行全面细致梳理,获得了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DNA关键证据。
由于案发时间久远,摸排工作困难重重,专案组通过缜密分析、大胆设想,联系全国多家刑事科研单位进行反复比对、分析,运用高科技手段成功检测出犯罪嫌疑人DNA样本中的独特信息,经江苏、安徽等多地警方的密切协查,最终从排查的数千名犯罪嫌疑人中锁定武某某,并于今年11月27日将其拘传到案。

于英生妻子韩露照片,于英生杀妻案真凶


交警作案后伪造现场
专案组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武某某为该市一名交警。据其供述,1996年12月2日早晨,他窜至韩某家中,见被害人韩某身着睡衣且独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对其实施强奸。作案过程中,武某某用枕头捂住韩某面部,导致韩某死亡,伪造现场后逃离。
据《半岛都市报》此前报道,据此案知情人透露,当年于英生案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后,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存在刑讯逼供的情节。“首先,死者的体内有其他男人的精液,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另外,辩护律师详细计算了于英生从单位到家的时间,计算的结果是他当时根本没有时间回家杀老婆,再说还有证人证明于英生当天是什么时候回家的。”
今年8月,被害人韩某母亲的老街坊王女士曾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她看着韩某长大,“长得非常漂亮,人很朴素,性格也比较内向”。韩某在蚌埠市第一麻纺厂上班,和于英生结婚后,生下一个男孩。他们住在南山路一间临街一层的三室一厅。
王女士说,案发当天是周一,于英生早上带着7岁的儿子去上学。中午时分,韩父接外孙回到于英生家,发现门是虚掩的。他进卧室后发现屋内放着一只煤气罐,阀门打开,满屋煤气味,还在角落里发现一根点燃过的蜡烛。“可能是因为煤气量不足,屋内没有发生爆炸。”韩父后来分别给韩某的单位和于英生打电话,确认韩某没有上班后,韩父掀开床上的被子,发现女儿的尸体。王女士说,她是从已过世的韩某的父亲口中得知上述案发情况的。 摘自:
追访
于英生恢复公职已获赔偿
据了解,于英生生于1962年,1996年案发时34岁,如今已51岁,头发半白。17年前案发时,于英生担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的区长助理。
昨天,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于英生已领到国家赔偿。于英生8月被当庭释放后,蚌埠市有关部门恢复了其公职身份,现在是蚌埠市民政系统的一名主任科员。
于英生表示,真凶落网才是彻彻底底地还了他清白,并且告慰了妻子的在天之灵。
各方反应
于英生哥哥
遗憾老父亲没等到今天
于英生改判后,于家人保持低调,一直没有正式接受媒体的采访。前天,于宁生给京华时报记者发来短信说:“真凶落网了。”于宁生说,之前法院判弟弟无期徒刑,给这个案子留下一条口子。
“我们前几天就知道真凶抓到了,一家人都很激动。”昨天,于宁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之前虽然弟弟无罪释放了,但是真凶没有落网,案子始终留个尾巴,弟弟的罪名也不能彻底地洗脱,“这下真凶落网了,我弟弟就彻底清白了”。
这些年来,于宁生为弟弟的案子奔波10多年,花费数十万元,如今真凶落网令他感慨,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没有白费。“17年,做梦也想着有这么一天,现在梦圆了。”让于宁生遗憾的是,一直为弟弟申诉的老父亲没有等到今天。

版权所有:


受害人母亲
不再恨女婿愿与他相认
得知真凶落网后,韩某的母亲马女士表示不再恨女婿了。
马女士昨天告诉记者,12月1日,蚌埠警方多名工作人员来到她家,告知破案消息,并当面向她表示歉意。
对于嫌疑人武某某的身份,马女士表示还不了解。目前,警方没让她辨认嫌疑人照片,或向她介绍案情经过。“他现在刚被拘捕,案子还在审理当中。人家(警方)没给讲,我也不好问。”
于英生无罪获释后,被害人韩某的家人一直不肯原谅他,他们坚持认为于英生就是杀害韩某的凶手。
昨天,马女士也表露出和女婿于英生重新相认的愿望:“毕竟过去在一起相处那么多年。真是这样(指现在落网的是真凶)的话,绝对愿意和他相认。他替别人坐了17年牢,太亏,太冤了。”


“17年来,我才从里面得到解脱,真是不堪回首。现在案子破了,真凶落网,对先我而去的老伴是一个告慰,幸运的是我还能看到这一天,外孙也等到了这一天。”电话那头,马女士的语气保持平静。
马女士的老邻居王女士说,韩某的死对于父母是一个沉重打击。“于英生的孩子后来跟着老两口生活,性格上一直很自闭,经常待在家里打游戏,门都不愿意出。”韩父后来整日精神萎靡,已于3年前去世。

于英生妻子韩露照片,于英生杀妻案真凶www.westtour.net/nrsh/20170508/48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