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杀人的真正原因,你所不知道的赵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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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平正式被逮捕!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检察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批准逮捕。 最高检通报,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依法审查

  赵黎平正式被逮捕!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内蒙古检察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批准逮捕。

 

  最高检通报,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经依法审查,3月25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批准逮捕,同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

 

  公开资料显示,赵黎平现年64岁,河北玉田人,在内蒙古公安系统工作30年,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及厅长等,2010年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同时兼任公安厅厅长。2012年7月份起,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赵黎平杀人的真正原因,你所不知道的赵黎平

 

  律师说法

 

  获轻判可能性较小

 

  重庆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情况属于“情节较轻”?张律师介绍,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几种情况:因防卫过当杀人;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将其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生母杀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被害人有过错等。另外,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也可能影响量刑。

 

  张律师称,有关赵黎平的案情目前披露不多,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还不能断定,但可能很难符合前述轻判的几种情况。再则,如果确属媒体所称的因被检举而杀人,且被害人不存在过错,当属情节特别严重。

 

  赵黎平杀人的真正原因?

 

  3月20日晚,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一名身中两枪的女子拦下一辆白色轿车,拼命逃亡。赵黎平则驾驶一辆蒙K牌照的黑色奥迪疾速追赶。途中,该女子拨通110报警,称“赵黎平要杀我”,之后便匆匆挂掉电话。接警后,警方着手设卡追捕。

 

  当晚21时30分左右,两辆车先后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区。白色轿车停下后,赵黎平冲出奥迪,举枪射中女子头部,随即将尸体拖入后备箱,飞速驶出小区。他一路狂驰,来到赤峰市松山区被称为大牛圈的山坡上,将女子焚尸并掩埋在坡底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据山上一户村民家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前10个小时,赵黎平曾驾车来到这里考察路况和整体环境。

 

  谨慎的踩点并没能帮赵黎平逃脱法网。3月21日凌晨,驾车逃到克什克腾旗的赵黎平被赤峰警方抓获,车上有一把手枪。警方随后在205省道附近起获其扔掉的死者的充电器、包、带血的汽车坐垫,赵作案时使用的铁锹、斧子和两把手枪,又从其呼市的家中搜出两把手枪。

赵黎平杀人的真正原因,你所不知道的赵黎平

 

  据了解,被害人李某某1988年生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是赵黎平“关系较为亲密的女友”。至于被杀原因,内蒙古自治区一位退休高级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自己的看法:“赵黎平感到自己可能不安全后,曾以任公安厅厅长期间掌握的把柄作威胁,寻求其他官员的保护,这些证据就保管在李某某那里。她没有按赵的要求交出证据,赵黎平这才起了杀心。”

 

  记者了解到,李某某生前曾经营服装生意,店铺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新华路步行街的航宇商厦。3月25日,记者来到这里时,发现店内服装和其他摆设早已被撤,空荡的店面里只有几个面无表情的塑料模特伫立着。见到有陌生人探访,正在一旁闲聊的几个人使了使眼色,立即中止了讨论的话题。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位姑娘模式化地回答:“没打过交道,和她不熟。”一位自称商场管理者的女士则劝记者:“把拍的照片删了吧。”

 

  在李某某生前居住的百合新城南区,过往居民看见拦起的警戒线总会指指点点,而后快速走过。据小区商贩介绍,案发后,警车一直停在李某某家楼道口值守。另有小区居民透露,3月25日凌晨,曾看到警察带着赵黎平到17号楼西侧指认现场。

 

  曾经的“公安一号”

 

  “不应该啊,老赵犯这种错误,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这是记者走访内蒙古公安厅相关人士时听到最多的感慨。在他们看来,持枪杀人并抛尸荒野的做法实在不像工作了30多年的老警察能干出来的事,也和他们平时所认识的这位厅长的所作所为大相径庭。

 

  据公开资料显示,赵黎平出生于1951年8月,未满18岁就到吉林通辽插队,后当过印刷工人。1972年,赵黎平进入哲里木盟公安处成为一名侦查员,此后一路升迁。1990年,他调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历任刑侦处副处长、处长,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等职,2005年擢升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作为内蒙古一位前高官的女婿,赵黎平有背景又有能力,能一路升迁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主理内蒙古警界的7年中,这位曾经的“公安一号”留下了不少印记:2005年,赵黎平提出打击刑事犯罪“速决战”概念,即难度小的一周内破案,难度中等的两周内破案,难度大的四周内破案;2009年,他高调介绍“草原110”机制,即借助无线电通信系统,把对讲机配备到每个牧民家庭,24小时开机,随时有事随时呼叫;2012年初,他着力打造内蒙古警队快速反应能力,规定报警电话等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秒,出警时限则是“城区5分钟、城郊10分钟、农村牧区尽快到达”……一系列举措,都是赵黎平晋级的资本。

 

  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的张甲(化名),与赵黎平有过工作上的接触。谈及这位曾经的老领导,张甲说:“他是公安厅的老人了,为人挺好,不傲气。实实在在地讲,这个人很有才,做事也很稳妥。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一位接近公安厅的人士回忆,赵黎平口才很好,“讲话非常有煽动性”,能说到人心坎里去,让手下的人心甘情愿为他卖命。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他(赵黎平)2012年卸任时,给公安厅的工作人员做了最后一次讲话。没多大官腔,就是作为一个工作了很多年的老警察。他当厅长7年,不少人都是在他当领导的时候成长起来的,听着他的讲话都有些舍不得。他说完后,全体公安厅的人都自觉地站起来给他鼓掌,鼓了好几分钟。”

 

  2010年5月,赵黎平升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2年2月,他补选为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同年7月因换届和到龄被免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职务,次年11月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任上退休。退休后,他在公安厅游泳馆的二层保留了一间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实际上就是工作室。他喜欢写写画画,有时会找朋友来一起看看书法什么的。”上述消息人士对记者说,案发后,不止这个办公室被查封,赵黎平的司机也倒霉了。“这两天就有同事对他司机说,‘做好准备接受调查吧。’”

 

  赵黎平还有一个身份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他涉猎较广,著有长篇小说《大司马传奇》、诗集《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及杂文集《中国谋略家箴言》等多部作品。其中,杂文集《大梦谁先觉》曾获1995年内蒙古“五个一”工程图书奖。

 

  和在公安厅苦心经营的谦和形象不同,与内蒙古当地的作家接触时,赵黎平总是有意无意地显露自己的官员气派,将自己和其他作家区别开。一位曾与他有过接触的内蒙古作家对记者回忆:“赵黎平在作协开会时总是趾高气扬的,对我们爱搭不理,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看上去是挺傲慢的一个人。”但退休后,他的态度就转变了,“他刚退下来那一阵,情绪挺低落的,开会也没什么精神。再后来,他见了我们也开始点头、笑一笑、握个手,有时他还能主动和我们聊一会儿天。”

 

  多个负面事件都有他的影子

 

  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7年间,赵黎平也曾卷进一系列负面事件,但仕途似乎并未受到什么影响。

 

  在有关对赵黎平的举报中,流传最广的一个来自“万里购林客户”。2007年,“万里大造林”被定性为“以团伙传销形式实施非法经营活动”,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接手了当地相关善后工作。4年后,一封由“万里购林客户”联名的举报信通过网络传播开来。信中称,正是赵黎平4年来的“种种异常表现”,让他们决心举报。

 

  记者注意到,这封举报信直指赵黎平暗箱操作假拍卖,资产严重流失,长时间、大范围设备损毁,涉嫌非法挪用被冻结的管护资金等四大“违法事实”,称其为竭力掩盖自己的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利用手中的权力,‘谎报军情’、欺上瞒下,指挥操纵内蒙古公安系统及所谓的‘资产管理人’对善后工作施加干扰,设置阻力,甚至不惜动用警力拘捕阻截依法上访的万里客户,怂恿并暗中操纵对林业资产的‘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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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就“万里大造林”与赵黎平的关系询问多位内蒙古公安系统内部人员,他们均表示不愿多谈。前述退休高级检察官则告诉记者,自己在追查“万里大造林”时,曾有领导以 “水太深”为由劝他别管了。

 

  另一个重被提起的案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呼格案”。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称1996年“4·9”女尸案真凶正是自己,而非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那一年,赵黎平刚刚履新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面对新的证据,检方、法院本打算重启呼格案再审,却遭到来自公安机关的重重阻力。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当年“破获”呼格案的“第一功臣”冯志明非但没有受到调查,反而从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一路升迁成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2014年底,冯志明才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而此时赵黎平已经退休。虽然目前尚无证据显示二者之间有何联系,但有分析认为,“如果没有赵黎平的同意,冯志明能不断带病提拔吗?”

 

  还有已持续发酵5年的“杜文公款送礼案”。有消息人士透漏,2015年初,内蒙古公安系统就传出“赵黎平将被调查”的消息,被调查的原因之一,应该就是由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原副主任杜文贪污案牵出的、涉及130万元的单位贿赂案,

 

  2007年,为解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一块土地的纠纷,自治区政府指派杜文等人协调此事,并向自治区财政厅暂借2200万元的专项经费。2012年8月,杜文以贪污罪一审被判15年。2014年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此案。庭审中,杜文一改此前“送礼去向打死不能说”的严密口风,首次供述称,2010年3月末,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以看好一尊铜鼎,需购买后用于向北京送礼为由,从自己手中拿走130万元。

 

  据媒体公布的庭审笔录显示,杜文向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送这笔钱的过程:接到赵黎平的电话后,他从家里拿了130万元,在省交通厅旁交给赵黎平。赵还防范他是否携带录音设备,并叮嘱他跟别人不要说送了,也不要说不送。

 

  赵黎平还被指“染指多项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是自治区看守所和安康医院改建项目。据媒体报道,原本4542万元的立项建设费用,最终决算时却变成了1.2亿元。看守所改建,每平方米花费近万元,建成后却因为监控设施、建造布局达不到公安部的统一标准不能投入使用,只能再次投入近千万元改造。种种细节,让人们对赵黎平产生了诸多猜疑。此外,公安厅游泳馆、禁毒基地和2010年西门宿舍拆迁等工程也都由赵黎平批复建设。

 

  赵黎平被批准逮捕后,有关他的种种负面消息仍不断被翻出来。但他到底还犯了多少事?其落马又能揭开多少腐败黑幕?这一切,还都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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