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标准,陪餐人数为何屡屡超标 湖北省民政厅2015年5月25日,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消费3736元。黄州区政府2015年4月15日,公务接待15人两次,一次陪餐人数11人,花费2288元;一次陪餐人数13人,花费2493元(10月6日 新浪新闻) 纪委通报违规
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标准,陪餐人数为何屡屡超标
湖北省民政厅2015年5月25日,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消费3736元。黄州区政府2015年4月15日,公务接待15人两次,一次陪餐人数11人,花费2288元;一次陪餐人数13人,花费2493元……(10月6日 新浪新闻)
纪委通报违规公务接待,早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然而,湖北省纪委发出的通报中,细心之人一定能发现,这一溜数字里,有一个共同点:陪餐人数超标!
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首次对公务接待的陪同人数作出明文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湖北省纪委抓出的这一票典型中,尤其以黄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最为“出格”:公务接待7人,11人陪餐,果然是阵容强大!
公务接待并非拔河比赛,为啥接待方总是想着要“力压来宾”?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三:
其一,没能走出“拼酒接待”的阴影。在以往的公务接待中,喝酒是一大主题,虽说不用拼个你死我活,也一定要分出高低胜负。酒桌上的角力,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使到了今天,也仍然是流毒作祟:虽说工作时间不能饮酒,但是如果来访者有意,接待方也不好拒绝。所以接待方通常会严阵以待,若没几个好手,也得凑个人数,以防被对方灌到桌下,失了主人颜面。
其二,没能拉下“隆重接待”的面子。搞公务接待,必须给足宾客面子,这是一个共识。在部分人的潜意识里,若是陪餐人数太少,那宾客难免多心:难道我分量不足?若是主要领导有事不能出席,奉命陪餐人员又不是长袖善舞之辈,那一顿饭必定会吃得冷冷清清。若是陪餐人员数量够多,那么你一个段子,我一个笑话,即使没有领导出席,也一样能烘染出气氛来。
其三,没能跳出“齐吃共喝”的怪圈。众所周知,在近年来的高压态势下,公务接待次数少了、规格降了、菜品淡了,对那些以往吃吃喝喝养成习惯的人来说,肚子里的馋虫可是“闹腾得慌”。少数领导为了收揽人心,不得不抓住公务接待的机会,让手底下的人“开点洋荤”。
有人认为,陪餐人数超标,只是桌上添人添筷子的事儿,殊不知这落到老百姓的眼里,甭管你吃的是山珍海味还是萝卜白菜,那都一样是大吃大喝,其影响都是同样恶劣。
文芳: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不容小觑
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4起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问题。其中,黄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5月13日公务接待7人,11人陪餐,花费1580元;2015年3月4日公务接待9人,8人陪餐,花费1980元;2015年3月12日,公务接待7人,11人陪餐,花费1520元。
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湖北省纪委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样的做法值得点赞。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其中第十条写得很清楚: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规定写得清清楚楚。
黄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次公务接待7人,陪餐人数都是11人,陪餐的人比接待的人还多。这与中央规定简直是差之千里。 中央制定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就是为了根治公务接待中的顽疾,遏制住“舌尖上的浪费”和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既然有了明文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就应该严格执行,不要去跨越这个雷池半步。但是,仍有一些部门不遵守规定,存在侥幸心理。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纪检监察部门则要加大查处力度,软硬兼施,坚决遏制住违规公务接待的现象。
民以食为天,如何铲除公务接待乱象。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看看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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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4起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问题。其中,省民政厅2015年5月25日,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消费3736元。
在公务接待中,来一两个客人,却有十来个主人在作陪,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单位班子成员本来就人员多,客人来了,谁该去陪,谁又不该去陪,这无疑是单位一把手伤脑筋的问题,稍一不慎,考虑不周,可能让单位干部闹情绪,进而影响班子的团结,于是在公务接待的时候班子成员就麻子打哈欠——全体动员,主人多客人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很多领导干部对此也是习以为常。难怪看到湖北省通报了4起超人数陪餐问题,很多人觉得他们有点冤。
其实不然。对于公务接待的陪餐人数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的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2014年1月,湖北省也出台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再一次重申,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这样看来,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应该是多少是有章可循的。湖北省民政厅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明显就超陪餐人数2人;黄州区政府公务接待15人两次,一次陪餐人数11人;一次陪餐人数13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算出,一次超过6人,一次超过8人。这些都无疑是把中央和地方的规定当做耳边风,不依规依矩地进行公务接待,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这样的问题被点名道姓通报难道冤吗?
一边是要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反对大吃大喝;一边是公务接待中的种种陋习,认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吃点喝点没啥大不了的,有人更是把吃喝当成了“工作需要”甚至是工作的一部分,有的地方还公然提出了“接待也是生产力”的响亮口号。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如果不对公务接待的违规违纪进行严惩,怎么能够保证公务接待的风清气正。
“民以食为天”,在素来看重吃喝的中国,要革除陋习,铲除公务接待乱像,转变官员的观念,必须抓好公务接待的细节,对不按规矩办事的官员进行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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