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熔断机制正式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作出了如下调整,即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相应地将14:30及
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熔断机制正式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作出了如下调整,即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相应地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始;其他制度要点不变。
国外熔断制度有“熔而断”和“熔而不断”两种表现形式。
“熔而断”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我国实施熔断机制背景: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 原文:
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及季月合约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为±20%。
摘自:
第十条 版权所有:
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是指只有熔断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熔断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熔断价格的情形。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相关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 ± 10%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手续费
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问题二、熔断后怎样恢复交易?
熔断15:00之前结束的,沪深交易所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并撮合,随后连续竞价。中金所熔断开始起12分钟内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第13分钟至15分钟进行撮合,熔断结束后连续竞价。
问题三、收盘价怎么形成?
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问题四、沪港通交易怎么办?
沪港通按上述第3点上交所规定执行,港股通正常。
问题五、大宗交易怎么办?
若14:45前结束熔断,大宗交易正常进行。若熔断持续至15:00,当日不可进行大宗交易。
问题六、转融通证券怎么办?
若15:00前结束熔断,出借、匹配、归还等正常进行。若熔断持续至15:00,上交所不接受新的出借和借入申报,已接受的继续匹配成交,应归还的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深交所则停止出借和借入,应归还的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同时,包括基金申赎需根据相关公告、可转债可交换债同步熔断等均是投资者关心问题。
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我国实施熔断机制背景www.westtour.net/nrsh/20170508/51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