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发现很多人身在异乡上班,没有自己的的房子,公司也不给配公寓,因此没有办法我们只能选择去租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那么如果在租房子期间,租客自杀那么房东需不需要去赔偿呢?租客租房子,亚于房东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们一起通过文章来了解一下
现在我们发现很多人身在异乡上班,没有自己的的房子,公司也不给配公寓,因此没有办法我们只能选择去租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那么如果在租房子期间,租客自杀那么房东需不需要去赔偿呢?租客租房子,亚于房东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们一起通过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租客租房期间自杀房东要赔钱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负责的,不给也可以,不过从道德角度一般都是给点,其实就是看他们值得怜悯。当然死者家属执意索赔,那是不合法的,也就是从人文和道德角度可以给,从法律上不需要给。
另外,死亡原因也很重要,比如要是煤气天然气自杀,你还要有告之义务,否则你要受第三方责任。如果提前告之那你就不负责任。
还有你出租的房屋是否有出租许可证,没有的话属于非法出租,还有和房客签定的协议是否有安全协议,一般街道等都会提供出租人这个协议的,如果有签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摘自:
第3方责任的话只是罚款,并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出租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时需要对租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质量瑕疵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房东与租客是什么关系
房东与租客是什么关系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也就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相互享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说:
一、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留置的权利;
3、租赁物之修缮保持合约约定使用之义务;
4、缴税义务。
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支付租金之义务;
2、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摘自:
3、承租人应依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4、承租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5、通知修缮的义务;
6、催告修缮的义务;
7、租赁物增加价值之求偿之权利。承租人就租赁物有益费用,因有增加该物之价值者,如出租人知其情事而不为反对之表示,玉租赁关系终止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之增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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