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受到恐吓、敲诈,遂雇凶杀死昔日朋友原辽阳刑警汪兴。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袁宝璟案情真相: 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加强反腐斗争,展开了严打老虎的行动。
袁宝璟,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受到恐吓、敲诈,遂雇凶杀死昔日朋友——原辽阳刑警汪兴。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袁宝璟案情真相:
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加强反腐斗争,展开了严打老虎的行动。2012年12月,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与之关系密切的四川富商兼黑老大刘汉也随之陨落。近日,有消息称,刘汉不仅与四川高官关系密切,还曾攀上神秘富商周滨家族,借势"判死"商业对手袁宝璟。
袁宝璟与刘汉原本井水不犯河水,毕竟一个身处北京,另一位则远在四川。但是,刘汉与袁宝璟却因为期货交易而接下了冤仇。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成了亿万富翁,而袁宝璟则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他损失9000余万元,怀疑是四川商人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
1997年,刘汉在一家酒店门口刚上车遭到枪击,枪手开两枪,均未打中刘汉,司机飞速驾车逃走。后经过公安机关审查,袁宝璟雇佣枪手汪兴报复刘汉,随后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引起袁宝璟的极大不满,并产生了杀死汪兴的想法。袁宝璟在向哥哥袁宝琦说了想法后,得到支持。2003年10月4日晚,受袁宝琦具体指使的袁宝福与袁宝森携带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将其当场打死。
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公开宣判,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被判处死刑,袁宝福被判处死缓。一审宣判后,袁宝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敲诈勒索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即便是杀人偿命,杀一人,有一个被处死也就可以抵命了,为什么要把袁宝璟兄弟灭门?再者,袁宝璟买凶杀人的证据并不确凿,仅仅凭借一句“行了,你注意点”,就认定袁宝璟是主谋,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此外,袁宝璟还曾经委托妻子卓玛捐出了自己持有的一家印尼石油公司40%的股份,总价值约500个亿,希望减刑,但捐献了这么多财产,都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为什么呢?因为刘汉。刘汉攀上神秘富商周滨家族,而周滨的父亲当时是国家高级官员。所以刘汉才有这么大的能量,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原文:
袁宝璟案情疑点:
因为被害人的身份特殊,案件发生后,辽宁省、市、区三级机关抽调精兵强将迅速联合成立了“10.4”专案组,通过对汪兴社会关系的排查,警方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袁氏四兄弟:袁宝璟及其胞兄袁宝琦、堂兄弟袁宝森、袁宝福。2003年11月,袁氏四兄弟先后被警方缉拿归案。随着审讯的深入,袁氏四兄弟先后供认了犯罪事实。
2004年8月18日,袁宝璟雇凶杀人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袁氏四兄弟全部翻供,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2005年1月13日上午9时,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袁氏另外三兄弟则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对此判决袁宝璟当庭表示不服,随后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辽宁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还需时日,但袁宝璟的一只脚却已经踏进了鬼门关。
袁氏四兄弟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翻供?刘家众,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这位有着近十年天津市检察院公诉人经历的律师,对袁宝璟雇凶杀人案提出了诸多疑点,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解释。
对于警方的现场堪查笔录,刘家众说存在六大疑点。首先是枪。既然被害人汪兴是被枪射杀而死,那么警方就应该证实他们获取的枪是否为射杀汪兴致其死亡的枪。辽阳市局的一份《鉴定书》仅对该枪能否正常击发射击作出了鉴定。代理律师两次提请重新鉴定,大连市局和辽宁省厅的鉴定书都未能解决律师提出的问题。鉴于此,刘家众不得不再次向辽宁省高院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其次是刀。警方的现场堪查笔录中,有一把呈展开状带血的刀,这说明杀人现场有搏斗的可能,这与犯罪嫌疑人供述只是连开两枪后便逃离了现场不符。这把刀是被害人汪兴的,那么刀上的血是谁的?警方并没有鉴定,当代理律师提出鉴定要求时,警方表示刀已经发还给被害人亲属了;第三,现场遗留的血迹,警方提取了样本,但并没有鉴定,当律师提出鉴定要求时,警方称样本已经不知所踪;第四,现场提取了5支香烟烟头,警方并没有鉴定,而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整个作案过程只有三四分钟,这些烟头肯定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留,那么是谁所留?第五,被害人汪兴的小灵通和手机在被害当天的通话记录,警方并没有搜集,当代理律师提出搜集申请时,因为时间久远,电信部门已经无法提供;第六,汪兴的女儿是第一时间到达的案发现场,她所讲述的被害人所躺的方位与警方现场勘查的不一致,中间有120抢救,但警方并没有搜集120抢救记录,没有解决被害人所躺方位前后两方所述不一致的问题。
袁宝璟和其他三位犯罪嫌疑人都一致地表示,警方在案件侦查阶段刑讯逼供,一审法院并没有采信,而是采信了公诉机关出示的警方办案人员所作的并没有刑讯逼供的证明,并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来办案的。刘家众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警方审讯袁宝璟时的笔录,其时间明显地显示为2003年11月28日0时05分到2003年11月28日2时55分。刘家众说,这是袁宝璟第一次作有罪供述的口供,很显然,是在非正常作息时间作出的,这就证明了袁宝璟所说刑讯逼供的可信性。
刘家众还告诉记者,案件的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法行为。首先,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送达,但袁宝璟2003年11月24日被拘留,并被第一次讯问,而《告知书》直到2003年12月22日才送达,而这期间,袁宝璟已经被讯问了5次。这说明警方对袁宝璟前五次的讯问笔录是在袁宝璟不知道其所应当享有的刑事诉讼权利和所应当承担的刑事诉讼义务的情况下作出的。
从公诉机关提供的材料来看,警方对袁宝璟一共作了9次讯问笔录,但警方能够提供的提讯记录却只有4次。刘家众说,这一方面证明了袁宝璟所说他被关在辽宁省厅警犬基地遭刑讯逼供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说明警方采取的是非正常程序和非正常手段审案,而通过非正常程序和非正常手段提取的口供笔录是不能被采信的。
还有,雇凶杀人要有雇凶的资金,但警方并没有查实雇凶资金的来源。据袁宝琦供述,杀害汪兴所用的30万元资金是他2001年从北京安定门证券公司袁宝璟的账上提取的,但刘家众查证了袁宝璟的资金账户2001年全年的资金支取情况,也没有找到这笔30万元资金支取的记录。袁宝琦还供述,他2003年从其父亲袁敬民的资金账户上提取了20万元,但刘家众的调查同样也没有找到这笔资金的支取记录。
对于枪手袁宝森,有人证实在汪兴被害时间前后,袁宝森一直和他在一起,这说明袁宝森可能没有作案时间。刘家众说,希望司法机关根据铁证将此案办成铁案,而不仅仅是根据口供。要将此案办成铁案,首先必须将以上诸多疑点一一排除。
还有一点令刘家众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汪兴四处举报袁宝璟出资通过汪兴联系辽阳市“黑老大”杨忠学雇凶枪杀刘汉未遂的,杨忠学被判了死刑并立即执行(汪海洋也被判刑),但一直到汪兴被害,不仅袁宝璟就连汪兴都没有受到任何追究。
袁宝璟案件官方解释:
辽阳首富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
虽说辽阳是袁宝璟的故乡,至今,其父亲、妹妹等仍在辽阳生活。但在辽阳,却只有一些股民和头面人物对他有所耳闻。然而在北京,在全国,38岁的袁宝璟,名气早就很大了:从白手起家,到号称拥有37个亿的资产,下属企业60多家,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30岁时捐资1000万元,在全国高校设立著名的“建昊奖学金”;31岁时当上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成为我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这些耀眼的光环,无疑让家乡的人们为之眼前一亮,毕竟,他是喝辽阳的水长大的,又是从辽阳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走进北京的。
可是,在大多数家乡人还没来得及为他取得的业绩自豪时,袁宝璟却因涉嫌雇凶杀人被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批捕后,袁宝璟的名字一直只是在小范围内神神秘秘地进行着口头传播,2004年3月22日,赫然印着袁宝璟名字的刑侦信息终于首次在大众传媒面前“露脸”。材料上记录了令人痛心的供诉及侦查结果。
死者曾是刑警队长
2003年10月4日夜里11点30分,古城辽阳的人们沉浸在国庆节的欢乐中。集中居住着一些辽阳公安部门人士的某小区内,忽然传来“砰砰”两声沉闷的响声。一户女主人打发自己女儿下楼看个究竟。过了不一会儿,女儿的哭声便传了过来,惊恐的女主人跌跌撞撞跑到楼外,发现自己丈夫倒在了一楼的电子门外,身下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刚才两声闷响其实就是开枪的声音。经过警察现场勘查以及法医检验,死者为汪兴,胸腹部遭两处致命枪击,枪支种类初步推断为双筒猎枪。
死者汪兴在辽阳大名鼎鼎。他是辽宁省警官学校的首届毕业生,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1992年辞警下海后,私下开过私人侦探社,炒过股,赴俄罗斯当过国际倒爷,出事前当过短暂的百菜园饭店经理。他曾经与辽阳几位非官方重量级人物交往甚密,接触的人员关系相当复杂。早在2001年11月份,汪兴就曾被人刺杀过一次,虽说挨了7刀,但因为抢救及时而保住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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