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简称西线调水,是从长江上游调水至黄河。即在长江上游通天河、长江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坝址海拔高程2900-4000米,采用引水隧洞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调水入黄河 是从长江上游干支流引水入黄河上游的跨流域调水的重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简称西线调水,是从长江上游调水至黄河。即在长江上游通天河、长江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坝址海拔高程2900-4000米,采用引水隧洞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调水入黄河 是从长江上游干支流引水入黄河上游的跨流域调水的重大工程,是补充黄河水资源不足,解决我国西北地区干旱缺水,促进黄河治理开发的重大战略工程。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照片:
南水北调西线工程 简称西线调水,是从长江上游调水至黄河。即在长江上游通天河、长江支流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筑坝建库,坝址海拔高程2900-4000米,采用引水隧洞穿过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巴颜喀拉山调水入黄河 是从长江上游干支流引水入黄河上游的跨流域调水的重大工程,是补充黄河水资源不足,解决我国西北地区干旱缺水,促进黄河治理开发的重大战略工程。
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对南水北调工程的重大决策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南水北调工作的指示,按照2000年12月国家计委、水利部在北京召开的南水北调前期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海河水利委员会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 本次修订规划突出水资源优化配置,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论证东线工程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修订供水范围、供水目标和工程规模;研究东线工程建设体制和运营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根据北方城市的需水要求,结合东线治污规划的实施,制定分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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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水目标和预测的当地来水、需调水量,考虑各省市意见和东线治污进展,规划东线工程先通后畅、逐步扩大规模,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工程:主要向江苏和山东两省供水。抽江规模50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抽江水量89亿立方米,其中新增抽江水量39亿立方米。过黄河50立方米/秒,向胶东地区供水50立方米/秒。 第二期工程:供水范围扩大至河北、天津。工程规模扩大到抽江600立方米/秒,过黄河100立方米/秒,到天津50立方米/秒,向胶东地区供水50立方米/秒。 第三期工程:增加北调水量,以满足供水范围内2030年水平国民经济发展对水的需求。工程规模扩大到抽江800立方米/秒,过黄河200立方米/秒,到天津100立方米/秒,向胶东地区供水90立方米/秒。
第一期
第一期工程多年平均(采用1956年7月~1998年6月系列,下同)抽江水量89.37亿立方米(比现状增抽江水39.31亿立方米);入南四湖下级湖水量为31.17亿立方米,入南四湖上级湖水量为19.64亿立方米;过黄河水量为5.09亿立方米;到胶东地区水量为8.76亿立方米。第一期工程多年平均毛增供水量45.94亿立方米,其中增抽江水39.31亿立方米,增加利用淮水6.63亿立方米。扣除损失后的净增供水量为39.32亿立方米,其中江苏19.22亿立方米;安徽3.29亿立方米;山东16.81亿立方米。增供水量中非农业用水约占68%。 第一期工程完成后可满足受水区2010年水平的城镇需水要求。长江~洪泽湖段农业用水基本可以得到满足,其他各区农业供水保证率可达到72%~81%,供水情况比现状有较大改善。
第二期
第二期工程多年平均抽江水量达到105.86亿立方米(比现状增抽江水55.80亿立方米);入南四湖下级湖水量为47.18亿立方米,入南四湖上级湖水量为35.10亿立方米;过黄河水量为20.83亿立方米;到胶东地区水量为8.76亿立方米。第二期工程多年平均毛增供水量64.78亿立方米,其中增抽江水55.80亿立方米,增加利用淮水8.98亿立方米。扣除损失后的净增供水量为54.41亿立方米,其中江苏22.12亿立方米;安徽3.43亿立方米;山东16.86亿立方米;河北7.00亿立方米;天津5.00亿立方米。增供水量中非农业用水约占71%。如北方需要,除上述供水量外可向生态和农业供水5亿立方米。 第二期工程完成后可满足受水区2010年水平的城镇需水要求。长江~洪泽湖段农业用水基本可以得到满足,其他各区农业供水保证率可达到76%~86%,供水情况比现状均有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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