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的到来,相信很多的学生是既欢喜又悲哀,欢喜的是终于不再受学校的束缚了,悲哀的却是要写毕业论文了,对于毕业论文的抄袭现象每一年都是非常的严重,面对这样的现象,有的学校也是弄出了鉴定仪器,是不是很多的小伙伴们看后就更害怕了
毕业季的到来,相信很多的学生是既欢喜又悲哀,欢喜的是终于不再受学校的束缚了,悲哀的却是要写毕业论文了,对于毕业论文的抄袭现象每一年都是非常的严重,面对这样的现象,有的学校也是弄出了鉴定仪器,是不是很多的小伙伴们看后就更害怕了啊。
如何知道论文是不是抄袭的
职称评审时想查一下教师论文是否存在“水分”怎么办?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检测大学生毕业论文是否有“抄袭”现象?……记者日前从省教育评估中心获悉,该中心将首次引进高科技解决诸如论文剽窃、抄袭等问题。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省教育厅专业评估机构省教育评估中心提供全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服务,采取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震慑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而该中心使用的“先进武器”是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作为鉴定工具。只要输入论文题目或关键词,轻点鼠标就能查出论文是否存在“抄袭”等现象。
“这个系统不是为专门‘打假’学术论文而引进的,主要是提供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服务。”省教育评估中心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实施“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主要是针对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后才进行鉴定,如果是个人想对自己论文进行检测,只要带本人身份证到省教育评估中心(省人大9楼906室)申请就可以了。省教育评估中心原则上受理之日后7日内向送检者出具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该中心不受理个人对第三方论文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严格保密。
论文抄袭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即剽窃。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以下行为都被判定为抄袭行为:
1.把他人的作品转变成自己的。
2.没有任何付出地复制他人的文字与想法。
3.没有为引用语打上引号标记。
4.给不出引用语来源的正确信息。
5.仅改变文字但仍复制源作品句子结构。
6.大量地复制了原作品的文字或者想法,使之占据了自己作品的大篇幅。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作品的性质;
(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
(5)看被告的意图。
侵犯他人著作权所应付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符合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复制发行行为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拍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向社会公众进行出售、出租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出版行为指对图书出版者已依法享有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进行侵犯,盗版出书获利。制作、出售行为指制作的美术作品冒充他人署名或对冒充的美术作品进行售卖的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依据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处理。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
划清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根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法所得数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目的的,不构成犯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
(四)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
《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
《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如何知道论文是不是抄袭的,论文抄袭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www.westtour.net/nrsh/20170509/56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