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城管打人不被抓,城管打人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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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9日上午,来自河南的刘武秀夫妇推着三辆四轮车在京溪一带路边叫卖塑料花。11时许一辆城管执法车呼啸而至,正在公交站附近的刘武秀丈夫赶紧拉着两辆车逃跑,刘武秀却因公交进站受阻,随后因发生争执而遭到对方殴打。拳打脚踢,有一个人用力扭我的手

2012年1月9日上午,来自河南的刘武秀夫妇推着三辆四轮车在京溪一带路边叫卖塑料花。11时许一辆城管执法车呼啸而至,正在公交站附近的刘武秀丈夫赶紧拉着两辆车逃跑,刘武秀却因公交进站受阻,随后因发生争执而遭到对方殴打。“拳打脚踢,有一个人用力扭我的手,把手指都扭断了”事后刘武秀到附近医院检查,诊断为“左环指中节远端骨折”。警方到场后,她到派出所录口供,但迟迟未获处理。寻找打人者未果后,刘武秀决定次日再摆摊,“等他过来查”。

 

1月10日,刘武秀等到了城管执法队员,这次不仅货物被没收,更再次遭到几名便装男子的殴打。“城管队长就在旁边站着,但之前打人的两个没来”。事后刘武秀向媒体求助。南方电视台记者采访此事后于11日播出一条新闻,新闻显示,京溪城管一名教导员称,打人者是一名城管辅助队员,高中文化,素质“有点欠缺”。

媒体报道后,刘武秀多次辗转京溪街司法、城管部门催促,事件却始终没有得到处。

为什么城管打人不被抓(来自百度知道):

按理说肯定是要被抓的,不过在中国,你懂得,大部分出事后,都被说成是临时工与单位撇清关系。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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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没跑脱,或因其打人更凶

 


按照常理,穿制服者目标更大,更不容易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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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暴力事件的详情还有待公布,但不管是官方通报,还是媒体的采访都显示,事发时是由一些穿制服的城管(有编制的城管?)带着一些不穿制服的城管(官方所称的“临时工”)一起执法。
在他们执法过程中,一位路过的群众黄某拿出手机拍摄,引发城管围殴黄某。现场视频显示,黄某被打倒在地后,动弹不得,嘴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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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有血。被打倒在地的黄某,其拍照手机跌落在腿上

 


随后,围观群众逐渐开始围困打人城管。
然而本次事件中,穿制服的全跑脱了,被截下的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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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目击者介绍,黄某被打倒在地昏迷之后,穿着制服的城管队员跑掉了,没穿制服的打人者则被群众围堵。现场视频也显示,一边是黄某躺在地上,另一边是群众围困住几位没穿制服城管乘坐的中巴车,此时现场已没有穿制服的城管。
在围观者的群情激愤中,现场形势恶化,围观者开始打砸车辆和车内的城管,造成车内五名城管受伤,两人伤情危重。

 


合理解释:临时工是打人主力,所以成了更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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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视频和照片中看,躲在车中的城管犹如待宰羔羊般弱势,但据多名目击者介绍,不久前在车外时这些城管还霸道得很。有人看见“十几名城管围殴黄某,有穿制服有不穿的”;有人看见“5个人围住黄某,其中2人穿着城管制服,另外3人穿便衣”;也有人看见“三名穿着便服的城管人员正在对一名男子进行拳打脚踢”。总之,目击者的描述共同指向几位“便衣城管”是打人主力。
另据当地群众介绍,这些“便衣城管”早就劣迹斑斑——“这些都是城管队外聘的临时工,都是外地人,平时就挺嚣张,老百姓早就看他们不爽了”,一位当地群众告诉记者;而当地一所学校的陈姓老师也说,“苍南本地不少人对城管‘临时工’非常反感。当地计生、拆违等工作经常由雇来的‘外地人’执行”。 原文:
所谓“临时工”,本就是用来为野蛮执法遮羞

 


“动手都是临时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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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临时工”成为打人主力,已经是普遍现象。去年发生的“抚顺城管当街打人”、“延安城管打人踩头”、“赣州城管酒后殴打市民”、“宜宾城管无故殴打女市民”……,都是“临时工”干的。陕西的一位辞职城管协管员张洪(化名)在去年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语道破天机——“动手都是临时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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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张洪还称,“我们私下说自己是搬运工”。“搬运工”这个字眼有点熟悉,本次苍南事件发生后,苍南县城管局法制科何科长和苍南县灵溪镇镇长吴招鹏都指出,5名被围困殴打人员是协助“搬运”、“搬离”物品的。也有媒体采访后在报道中直接称“受伤城管为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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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所谓“搬运”显然是个修饰词,说白了就是“动手”。延安南山大队一名城管协管透露,“执法行动中执法队员指挥‘临时工’去堵商贩的车,自己却跟在后面,并不介入”。北京市一名城管协管也描述了类似的执法过程:整治游商时城管对协管说“你们先上去,别动手。这回別让他们再跑了”,不让动手又不让跑,这咋整?最后还是动手了。


据多地的城管介绍,目前城管执法已经形成了“有编制的城管负责指挥和开罚单、没编制的‘临时工’负责动手”的模式,“巡查基本上都是两三个正式城管带五六个协管员。正式城管属于带队领导,怎么可能让领导动手搬东西?”。
“野蛮执法权”层层转包,最后落在“临时工”手里
说到城管部门为什么雇佣“临时工”,通常给出的理由是“经费紧张”、“人手紧张”之类。但是郑州市二七区一位城管人员透露,他们是与物业公司联合执法,这样做“表面上看是为了解决执法人手紧张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利用物业人员参与执法,一旦出了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也容易推脱责任。某种程度上说,后者才是这一模式比较流行的重要原因。”
北京市一位城管队长也指出,北京对城管执法要求很严,“三个严禁”、“四个不准”,城管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等;但城管必须开展工作。双重压力下,既要避免执法中与他人冲突,又要把该干的工作完成。所以协管就派上用场了,“大家看到的协管抢小贩的车,收占道经营的摊位,这些都是城管指挥的。”

 

摘自:


实际上正如我们在《带着“獠牙”的城管难获同情》中所指出的,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官员对城市面貌的要求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长官意志的落实必须依靠野蛮执法。而野蛮执法这样的“脏活”,毕竟警察、工商等干起来不体面,于是有了城管。
现在看来,随着近年城管成为众矢之的,城管部门也需要遮羞了,于是“脏活”又经历了一次“转包”,由有编制的城管“转包”给了没编制的“临时工”。各地都在大量招募城管“临时工”
对“临时工”的选拔考核标准,也体现了这种“转包”意图
苍南多位当地群众都提到这些“临时工”是“外地人”。为何城管部门要雇佣外地人参与执法?恐怕就是看重外地人“动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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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拔考核“临时工”时着眼“动手”能力,也是城管部门的普遍做法。据北京某区城管指挥中心的协管薛立介绍,他们是按身高定工资,而且有很多激励协管“往前冲”的“道道”:有时队长会找个别队员谈话,“就是说谁谁谁,你最近不积极”,队长说的“不积极”,暗指他们遇事不往前冲,“不积极,就只能在队里窝着盯监控,没有外勤补助了。”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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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他们想遮羞,所以才见不得拍照者
“挡镜头的就是坏人”
专栏作家曾颖三岁的女儿经常看电视新闻,有一天她看电视新闻时蹦出一句话——“挡镜头的就是坏人!”。曾颖评价道:凡害怕报道,引起公众关注而采用各种方法阻止记者采访报道的,基本是输理的一方。
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拿起手机拍向执法过程的,就是公民记者。而那些见了镜头就恼羞成怒者,无疑是因为理亏,否则正如网友所言,“你文明执法还害怕老百姓拍照呀?”
其实苍南这些城管去抢夺路人手机、殴打拍照者这样的“挡镜头”已经是第二次。第一次“挡镜头”,就是用“临时工”顶包执法。

城管为什么打人?

 

茅于轼先生又发高论了,他要告诉我们,城管为什么打人。他说,这要从中国的社会结构来找问题。中国是一个分层的社会,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城管和保安都要穿制服的。一套制服上身,就能够耀武扬威,平时受的气现在有了出气的机会。所以他们凭着自身的这套制服自以为了不起,动不动就会打人。 

 

  人与人的不平等在中国是传统,是文化,是固植于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观念。解放后它一点也没减少,反而还加强了。大家都说中国社会的问题是封建意识太强。所谓的封建意识主要表现在人与人的等级观念。因为有了等级,下级人的自由就比上级人的自由少一些。最下级的人就没了自由。我们老说要平等自由,但是并没有找出平等自由的障碍在哪里。其实就是等级观念,就是特权思想。 

 

   中国的封建分层观念根深蒂固,从领导到群众,从官员到百姓,不约而同地遵守的规矩是特权和等级。尤其是领导中的某些人,他们从等级观念中获得特权,所以不会轻易放弃这样的传统,他们不愿意讲平等自由,用各种手段来歪曲平等自由,抵制平等自由观念的传播。在一个真正平等自由的国家里,因为没有特权,侵权的问题也很少发生。

 

  茅于轼写了一大篇理论高深的文字,要告诉我们的无非是城管打人,不是城管的管理路线问题,也不是城管的机制体制问题,只是因为他们大脑中特权思想在作怪,是自身修养没跟上,并且这种恶行还是全国人民身上共有的毛病。他甚至扬言“特权思想”“解放后它一点也没减少,反而还加强了”,其目的无非就是要否定新中国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爱,否定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民主现实,趁机兜售他的“西式平等民主”。这就是他将城管打人的原因归咎于个人“特权思想”的根源。于是,城管群体的恶劣形象就被巧妙转化为“个人毛病”,并且是大家共有的毛病而无法追究了,骂谁呢?骂祖先吧,是祖先们把“ 不平等的传统,固植于每个人内心深处 ”,成了改不掉的顽疾的。

 

  乍一看,茅先生说的多有道理呀,可架得住推敲吗?咱们这个社会,管理部门多了去了,直接与市民打交道的就有工商、税务、交警等等,不都具有“特权”吗?按茅先生的意思不都是“根深蒂固”分子吗?可为何稀有听到工商、税务、交警打人的呢?主张全盘西化自由民主的茅先生难道能说西方人都没有特权思想?没有做“人上人”的冲动?有!可他就是不敢撒野,为什么?因为他们的饭碗是纳税人给的,得罪了纳税人等于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跟自己的好日子过不去,因此,再嚣张的“冲动”也得憋回去!

 

  可是,我们的城管饭碗是谁给的呢?是政府给的,他们得根据政府的眼色行事,要让政府的头头们眼前清净。至于用什么方法让城市变得清净。头头没说,规矩没定,所以,城管们全靠自己“摸石头”,砸“场子”。记得去年还流传过一部《城管秘笈》,其中有“采取反暴力抗法的布局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阻止动作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引得舆论一片哗然。

 

  从城管的理想作用看,管理好城市的日常秩序,让城市道路畅通、整洁、有序是他们的职责所在。管是对的,不管才是失职。而从摆地摊者来说呢?他们给居民提供了生活上的方便,也是自食其力换口饭吃的无奈之举。谁不想进大菜场大商场啊?可自己得不到那“位”、交不起那“费”,怎么办呢?也只好摆个地摊了,这总比去偷去抢要好,总比躺在家里吃救济或饿死要强吧?于是,猫鼠游戏如期而至无始无终。城管与摊贩之间的这种磕磕碰碰几乎无法避免,这其中谁对谁错根本无法说清。矛盾出现了,没有人去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它,几乎任其存在,任其发展,到最后,就出现了《百度》上这样极端的“解释”。如今,我们又听到茅先生的“高论”。

 

  实际上,把对与错的评判放到城管和小摊贩的个人行为身上,其出发点就卑鄙万分。这实际上是对社会现实出现反常的一种掩盖,是社会管理方向性偏差在底层的最直观的反映。出现这些矛盾,根子绝不在他们身上。曾看过一个报道,说京城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两年之内光偷车贼就抓了六七百个,你能说他没尽责没出力吗?可即使他们如此大力地抓,偷车贼依旧如“雨后春笋”不断出现,你让每个警察长八只手也抓不过来呀!出现这么多的“贼”,这可能既不是警察失职的问题,也不是北京人都爱作贼的问题。再说摆地摊的,如果每个居民区都有免费的摆摊场所,他们还会跑到车来车往的路边来摆摊吗?可这样的地方在“经营城市”的歪理下还有吗?与此相反的是,菜场里每个摊位费高得惊人,由此直接导致菜价上涨,一方面让居民进菜场买菜增加了生活成本,另一方面又导致摊主竞相压底从菜农手里的收购价,伤农害农,所以把一些买卖人又逼到了路边上。城管队员和小摊贩都处社会最底层,那些管摊贩的城管队员一但丢了饭碗,可能很快就加入到路边摊贩们的队伍中去,因此,城管与摊贩之间的争斗实际上都是基本生存权利的争斗,这样的悲剧显然不是他们自找的,也不是什么“特权思想”造就的,而是社会强加到他们头上的。

 

  谁毁了社会的道德根基,让那么多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猫和老鼠”的关系?谁给底层创造了“争斗”的“条件”,社会的管理者决策者们没有一个站出来为此检讨,为此反思,反而把是非推向社会底层,让底层人互相提防互相指责互相争斗,这种行为不仅可恶,也非常可耻!出现对“城管”如此另类的“解释”,这是城管的悲剧,更是社会管理决策者的悲剧。该反思是城市究竟给底层人员提供了多少生存空间以及建立城管队伍的主导思想,城管队伍的合法性以及城管自身的行为理念。

 

  我始终觉得,非常有必要将城管这个行当改个名字,不叫城管,而叫城服,即城市服务员。去掉一个“管”字,就能去掉许多城管队员身上的匪气、霸气。让他们真正知道自己的服务身份,明白自己的服务对象,省得老是角色错位,制造底层争斗的悲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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