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敢断言,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日本人的态度一直停留在二战的时候。笔者敢断言,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眼中,日本人=鬼子=抢花姑娘的该活=南京大屠杀=731活人实验. 从历史上看,法西斯国家全都是强调民族性的。二战时期的德国、日本、意大利,还有圣战的伊斯兰
笔者敢断言,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日本人的态度一直停留在二战的时候。笔者敢断言,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眼中,日本人=鬼子=抢花姑娘的该活=南京大屠杀=731活人实验.
从历史上看,法西斯国家全都是强调民族性的。二战时期的德国、日本、意大利,还有圣战的伊斯兰国家有很多。这些人强调被外族的压迫,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自己的专制和集权找到合理的借口,而且,在国内矛盾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向外转移公众的视线。
日本的媒体称有个日本记者在启动被警察打了,夺走了相机,夺走了记者证。笔者且不论什么关于记者的公约,先论他是个日本人。
笔者相信,如果这个人被换成是日本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的人,绝对不会在网民的口中出现这么多,要打死日本人。
每个人的心目中对事物总有自己的看法,笔者敢断言,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对日本人的态度一直停留在二战的时候。笔者敢断言,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眼中,日本人=鬼子=抢花姑娘的该活=南京大屠杀=731活人实验,一句话,大多数中国人相信日本人没一个好东西。
日本人事实上是否如此我暂且不论,先考虑下,为什么中国人会有这样一致的集体认识?
集体意识,这是个社会心理学概念,组成社会的群体会有共同的价值观,而这样的价值观可能是在某一特定时期植入之后便会在这个社会群体中薪火相传。
实验心理学上有个有趣的实验,就是把一群猴子关起来,把他们所有的尾巴都切掉,之后不断的加入新猴子进来,每一只新来的猴子都会被切掉尾巴,开始是管理员操作,接着会交给那些猴子自己操作,当然,这个过程伴随着激励和惩罚。后来不断的把老猴子放走,不断的放进新猴子,直到最初的所有的老猴子都被放出去了,新来的猴子仍然继承了这个传统,就是有新加入者,必须要集大家的力量把它的尾巴切掉。
从人类社会学上来看,中国人的家庭观信仰是汉代的时候植入的(秦朝以前是没有啥啥君臣观念的,大家和君王都是席地而坐,地位没有分化的那么严重);美国人信仰自由、民主和平等是解放战争和南北战争时候植入的(在此之前美国一直是殖民地,没有自己独立的文化);欧洲基督教的信仰起源则是在希腊之后的(希腊那时候根本不信基督教的)。
回到刚刚的问题上来看,中国人憎恨日本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以笔者为例,笔者从小就被教育,比如狼牙山五壮士、地道战、小兵张嘎、李向阳、白山黑水、刘胡兰、小英雄雨来等等。笔者至今仍被教育着,比如近年以抗战为题材的影视,《亮剑》、《雪豹》、《南京南京》、《黄金大劫案》等等。笔者敢断言,中国的战争片,就是在打日本(还有少部分是打老蒋的)。
现在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印象中,日本人=鬼子=抢花姑娘的该活=南京大屠杀=731活人实验。
我们必须再次的追问,最初的原动力为什么?也就是说,为什么有些人要向中国这个社会群体植入这样的观念?
从国家含义的角度上来讲,政治国家和民族国家是有区别的。笔者是这样认为的,对于政治国家概念范畴,国家是权力公约,即契约制,公权力为私权利而生。而民族国家的概念则是相对于一个民族上而言的,更多的是遗传、信仰、风俗习惯和价值理念的区别。
从历史上看,法西斯国家全都是强调民族性的。二战时期的德国、日本、意大利,还有圣战的伊斯兰国家有很多。这些人强调被外族的压迫,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自己的专制和集权找到合理的借口,而且,在国内矛盾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向外转移公众的视线。
回到最初的话题上,日本人该打么?
说的庸俗一点,从利益的角度上我们可以考虑打不打日本人。第一,日本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合作伙伴。在亚洲的两个经济大国,GDP的世界排名,中国第二,日本第三。但是我问一下中国的政府,搞经济的官员们,你们不觉得汗颜么?中国的国土、人口是日本的几倍?日本有松下、索尼、三块、三菱、丰田。日本的森林覆盖率超过国土面积的70%,日本的GDP增速非常的缓慢,但是日本的家庭只需要一个劳动力就足够家庭的开支。在这里五毛们别他妈的跟我车技巴丹,说中国起步晚。二战之后日本也是一片废墟,国家劳动力严重不足,百废待兴。而从19050年开始到1970年短短的二十年时间,日本又跻身为世界经济强国。五毛们又说了,那是老美援助的。麻痹的,苏联没援助过中国么?
第二,日本和中国有很多的利益共同点。刚刚我们所说的贸易是一方面,还有中国、日本和东盟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紧密,这对于催生亚元区十分的关键。而中国和日本作为美国国债持有量最大的两个国家,可以说,中国和日本可以控制美元的强弱走势,这意味着什么?P民自己用脑子想想吧。
第三,我们需要向日本人学习懂礼貌。不是说中国人不懂礼貌,中国人的礼貌是对熟人社会讲的,就比如见到自己的师长,自己的亲戚,中国人很有礼貌。但是在商业社会中不是这样的,中国人对自己的下属,对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对陌生人都是要极力的显示自己很牛逼。笔者的一位朋友在日企工作,据他所述,如果你向日本的总经理打招呼,日本的总经理会给你鞠躬的。何时中国的官员能做到此,笔者就此封笔。
笔者最终需要强调一点,就是我捍卫主权领土完整,有任何入侵我领土者,笔者将杀之,不论是日本人还是美国人还是某某人(笔者的某某人已经约定俗称,特指)。
原文:
中国40多架飞机打日本:
没有这回事,原来的问题是中国的航母上可以搭载40架飞机,然后有好事者,延伸为中国40架飞机打日本了,原文如下:
日本的《产经新闻》11月6日报道了一条关于中国要购买俄罗斯苏—33舰载战斗机的消息。报道的题目为“中国要购买舰载战斗机,这可能与中国造航空母舰的计划有关”。苏—33这种机型在日本并不被公众熟悉,但《产经新闻》把它与“中国建造航母”这样一联系,“吸引度”立刻上升。说到底,这是在为“中国威胁论”找说词。
《产经新闻》报道说,“极力发展军事现代化的中国”据说要花费25亿美元购买50架俄罗斯新式舰载战斗机,型号为苏—33,“买卖目前已经进入最后阶段”。日本防卫厅认为,这很可能和中国制造航空母舰的计划有密切关系。据日本一些报道中国军事动向的网站透露,一家俄罗斯兵器出口公司正在与中国军方商谈这笔买卖,而且“已经进入了最后成交阶段”。综合各方情报,中国军方首先进口两架飞机,对飞机性能、技术指标等进行评价,然后再购买12架飞机,并开始正式训练飞行员,最后才会将数量增加到50架。
《产经新闻》报道说:“据说中国的航空母舰计划在2008年投入实战。”文章也提到,有日本军事专家认为,虽然苏—33“似乎可以被看成是为了搭载在航母上而进口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状还很难看出中国有任何正在制造航母的苗头”。但是,日本防卫厅却并不这样看。防卫厅认为,如果中国制造了航母,那就意味着中国的海上防卫政策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所以“防卫厅情报本部一直对中国制造航母的计划很关心”。目前,为了揭开中国购置苏—33的真正目的和背景,日本防卫厅正在抓紧与美军进行情报交换,并加强了警戒。
俄制苏33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重型舰载机
此前,退役的海上自卫队将领川村纯彦就在日本杂志上撰文说,为了防止中国造航母,日本也必须拥有自己的航母。他说中国的航母将和俄罗斯的完全相似,基本上采取让战斗机从航母的一头滑行到另一头,再采取类似跳台滑雪的方式起飞。这样航母的甲板长度就必须达到300米以上,最多可以搭载40架或者50架飞机。还有日本媒体认为,日本“单纯依靠美国是不行的”,因此,日本也要把建造航母纳入自己的军事发展计划中。
实际上,日本《产经新闻》炒作的是俄罗斯《生意人报》10月23日的相关报道,说“中国将向俄罗斯订购50架苏—33舰载战斗机,目前相关谈判正在进行中,总合同金额达25亿美元”。但关于中国购买苏—33的消息,这两周俄罗斯媒体已经没有什么报道了。
在刚结束的珠海航展期间,俄罗斯代表团团长丹尼诺夫表示:“有关俄出售苏—33舰载战斗机给中国的消息能否成为事实,还需要看中俄双方的协调和谈判。”他还表示,任何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需要购买用于防卫自己国家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武器。俄中军事技术合作的原则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苏—33的机翼可以折叠,目前主要装备在航母上,能从海上打击来袭的敌方战斗机和直升机,也可以对敌方的海面船只及地面目标进行反击。据俄罗斯媒体报道,苏—33作战性能良好、价格可优惠,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印度等国曾从俄罗斯进口过,一些中东国家也有意购买。
苏—33舰载机不是什么最新的“杀手锏”,也不是什么专门出口中国的新产品,而且新闻已经过去了10来天,成了旧闻,日本的一些媒体却津津乐道地炒起了冷饭,在各大媒体很重拼时效的日本,是不是有点“怪”? 原文:
中国一架飞机给日本击落:
日本真能够击落中国飞机吗?法媒:无法可依
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10月6日报道,日本真的能够击落中国的飞机吗?其实从日本的法律看,日本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击落仅仅是“侵入日本领空”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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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媒称,最近一个阶段,中日就“中国飞机闯入钓鱼岛空域”展开了新一轮博弈。9月9日,日本防卫省确认,有一架中国无人机在钓鱼岛附近空域飞行,日本防卫省发出了“如果侵略领空,考虑是否击落”的声音。对此舆论普遍认为,如果日本真的击落中国无人机,中国肯定会反击,中日冲突将不可避免。
文章称,按照《自卫队法》第84条:“在外国飞机违反国际法规、航空法(1952年法律第231号)及其他法律规定侵入我国领空时,防卫大臣可以命令自卫队部队采取使其着陆或使其从我国领空退出的措施。”
具体的步骤是:发现有侵入领空的外国飞机时,日本战斗机紧急升空,飞行员发出无线和视觉信号,要求其着陆或退出;如果不听从警告,就在外国飞机的前面发射曳光弹或实弹进行警告射击,但是对武器使用的权限没有明确的立法。
日本航空自卫队自成立后,只进行过一次警告射击。
1987年12月9日,苏联空军图-16J侦察机进入日本冲绳本岛附近领空,航空自卫队那霸基地第302飞行队F-4EJ战斗机升空并发射20毫米机关炮实弹和曳光弹对其进行了警告射击。据《朝日新闻》前主编船桥洋一的《同盟漂流》记述,当时飞行员的上司告诉他:单纯的领空侵犯是不能对飞机开火的,但是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的情况下可以开火,可什么时候是紧急避难、什么时候是正当防卫,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从原则上讲,按照日本现行《自卫队法》,在和平时代,对于进入领空的飞机,就是首相下令,也是不能击落(紧急避难和正当防卫除外)。
文章指出,无人机更使日本头痛,因为无人机没有飞行员,很可能不回应无线信号和警告射击,因此现在日本试图修改法律,使武器使用的权限更加明确。如果无人机持续侵犯领空,并可能对国民的生命、财产产生重大危害时,可以击落该机。但是究竟什么情况属于“可能对国民的生命、财产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界定起来比较难,而法律的制定可能更需要时间。
中国40多架飞机打日本,中国一架飞机给日本击落www.westtour.net/nrsh/20170507/48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