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是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现象已经过度占用了住宅内的电梯等社会公共资源。 北京2014年将基本杜绝群租房。 群租房在广东等地也叫笼屋,二房东租下一套住宅(一些房屋业主也会对
“群租房”,是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现象已经过度占用了住宅内的电梯等社会公共资源。
北京2014年将基本杜绝群租房。
群租房在广东等地也叫“笼屋”,二房东租下一套住宅(一些房屋业主也会对房屋进行群租),简单间隔,摆下高低床,主攻都市“蚁族”,求职公寓、青年公寓、学生公寓,虽打着不同的招牌,实质上它们都是“笼屋”。
有的公寓原先是个两层复式套间,一楼有四房一厅,有单间、两人间、四人间、六人间各一间;二楼则有四房两卫一厨,公寓里的多数房间用石膏板隔开,总共设有近三十个床位。
而有的笼屋的密度更大,共设有20多个床位,后者是半个月前新开的,仅一套不到100平方的住宅改造而来,则设有18个床位。其中客厅设有6个床位,只留在入口处摆下一张木沙发及电视。
这些笼屋普遍是男女混住,只是女生床位集中于一两个房间,客厅、卫生间则是公用。由于每套公寓都会有人驻点管理,对于入住者都要求查看身份证甚至大学毕业证,以保障安全。
笼屋二房东们加强内部管理,尽量避免在笼屋出现一些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例如群租房最易出现的治安案件就是盗窃,二房东们都在此下足工夫,首先是学习旅业严格检查入住者的身份证明,一般会查验租客的身份证和学生证,毕业生要查验毕业证,防止“三教九流”的人员混入;其次,二房东多数都是自己亲自驻点“看场”管理,采取一些有技巧的防范措施,例如有的二房东会对一个月以上的长租客会配钥匙,但租客只有铁门钥匙,到了晚上她自己会最后把木门反锁上,这样即使是长租客钥匙外泄也不能入户;第三,部分规模笼屋设有私人储物柜,一人一个带锁的格子柜,租客可以将笔记本电脑、毕业证、学位证等贵重物品存放在柜子里。
原文:
群租房的定义: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其中第八条对于人均承租进行了面积规定,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这是法律上的定义
群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并订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者口头租约,以及承租人及二房东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并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口头租约.这是群租的概念
“群租”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间屋子到底挤下多少人才能被称之为“群租”?9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的有关文件中了解到,该市已规定出租居住房屋必须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且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至此,关于“群租”的认定已从原先的对人均建筑、使用面积的考量,过渡到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上来。
原文:
小区内不得设“集体宿舍”
在一份名为《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本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上海市房管部门为配合“两个实有”的全覆盖管理所出台的强化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最新举措,除了进一步明确各出租居住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以及人均承租的最小居住面积外,还规定非家庭成员租住一室的“集体宿舍”,不得设在居住小区内。
而今年6月在网上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一份《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与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曾就“群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若是租赁居住房屋的,规定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若是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规定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原有认定标准太过“大方”
上述规定,在当时曾一度被外界视作是今后申城界定“群租”的重要依据。但《草案》在公示期间,绝大多数市民在抱以支持之余,也有不同声音。一种较为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单纯从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去界定是否属于“群租”等样式的违规租赁过于简单化。
还有的市民认为,原先《草案》公布的标准多少有些过于宽裕,“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已经高于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特困户和困难家庭的居住标准,用此来对“群租”加以定义太过于“大方”。
记者估算了一下,如果以“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的标准来计算,一家三口的最低居住标准可以在15平方米左右,小于这一标准则有可能被判定为违规租赁;相同的居住面积内涌入了更多的人口,也有可能被视作是“群租”。无论怎样,其大前提都应是“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 原文:
有房地产研究专家表示,对“群租”的认定可以有很多种,此番由《草案》的“群租”的认定已从原先的对人均建筑、使用面积的考量,过渡到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上来,可以看到,后者的认定标准较之前者有所收窄,认定的模式也更加直接。 据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