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保姆和被别人包养没有多大区别。保姆与主人同床并非完全不行,比如保姆如果是被请来照料小孩的话,陪小孩子睡觉就没什么不妥。但一旦离开了这个前提条件,把保姆同床的
保姆原本是比较纯洁的行业,可有些保姆除干一些正常的家务外,还可以与男主人“同床”,这种保姆和被别人“包养”没有多大区别。保姆与主人同床并非完全不行,比如保姆如果是被请来照料小孩的话,陪小孩子睡觉就没什么不妥。但一旦离开了这个前提条件,把保姆同床的对象换成是成年男子的话,性质就大变味了,从纯粹意义上的保姆一跃升格为包养和卖淫。
对陪床保姆,中介公司却认为,保姆和男主人同床是两厢情愿、各取所需,自己只是为他们的媾和提供了交易的平台而已;再说了,在此之前,部分保姆出于各种目的,或者日久生情的缘故与男主人同床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与其让男主人和保姆自发同居,倒不如在保姆进门之前就向他们阐明。
“陪床保姆”,顾名思义,“陪床保姆”不仅可以提供正常的家政服务,还能向雇主提供性服务,而且“陪床保姆”主要靠中介牵线介绍。而寻找和雇用“陪床保姆”的雇主主要是独居的男性孤寡老人,还有的是子女用这种方式表达对老人的孝心。虽然,“陪床保姆”的出现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并且正好满足了丧偶老人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但可能会引起部分人的道德谴责。
我给老头做陪床保姆的日子:陪床保姆你听说过吗?
“空巢”老人嫌再婚麻烦找“陪床”
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的张大爷说,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在牡市做生意的孩子把他从农村老家接到了城里。“房子舒适,也不愁吃不愁穿,可一个人住在里面,像装进了笼子。”
张大爷曾想过再婚,但看到身边再婚的老人与儿女关系不好处理、财产问题不好协调、感情难以同步,便打起了退堂鼓。
去年,张大爷看邻居赵老头找了个“陪床保姆”,自己也萌生了这种想法。他到中介公司一问,还真找到了一个“陪床保姆”。“这种关系挺单纯、挺轻松,也不会有财产纠纷。”张大爷说,他对“陪床保姆”还挺满意,孩子们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张大爷说出了许多有着相同遭遇的老年人的心声。记者了解到,“陪床保姆”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找个老伴再婚太麻烦,双方子女不同意,容易发生矛盾……因此,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寻找和雇用“陪床保姆”的雇主,主要是独居的男性单身老人,还有的是子女用这种方式表达对老人的孝心。这些老人生活单调、精神空虚,渴盼有人说说话、做个伴。“陪床保姆”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丧偶老人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这种既能照顾老人生活和健康,又不会出现财产纠纷的方式,很容易被接受。
对于“陪床保姆”的出现,大部分市民认为,她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人晚年生活的孤独和寂寞,但却有着很多弊端和危害。市民张先生认为,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陪床保姆”和老人间,不是单纯的情感往来,而是一种钱色交易。老人是为了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而“陪床保姆”纯粹是为了挣钱。
“实际上,‘陪床保姆’存在很多弊端,不仅涉嫌违法,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安全隐患。”牡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说,“陪床保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老人的性伙伴。表面上看,这种现象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需求就有市场,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但实际上,“陪床保姆”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有悖公序良俗。“陪床保姆”的出现,既扰乱了家政保姆市场,败坏了家政保姆的形象;又践踏了社会公德,给社会和家庭增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此外,“陪床保姆”的出现,也为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带来了新的挑战。
老人三大生存状态令人堪忧
“把‘陪床保姆’等同于‘卖淫’,恐怕过于简单化了。因为‘卖淫’属于‘乱性’,而‘陪床保姆’是相对固定的对象。”牡丹江市老龄办综合指导科科长张维胜表示,“陪床保姆”真正影射出来的,是老年生存状态中的几大难题:老年空巢、老年再婚难、长者性困境。
目前,牡丹江市60周岁以上老龄人口为33.3万人,空巢老人比例在50%以上,其中单身老人占二成左右。再婚是老年人的需求,但是再婚又离婚的比例比较高。空巢老人的需求不仅仅在物质层面,精神上的抚慰和充实尤为重要。
“其实,解决空巢老人的孤独并不是没有办法。聊天、下棋、喂养宠物、组织老年人联谊活动……都可使空巢老人在身体和心理方面更加健康。但是,为空巢老人提供的服务必须有一定的底线,像这种‘陪床’服务就超越了底线。”张维胜表示,“陪床”现象的出现,也有某种内在的“需求”,这就是空巢老人们找不到合适的、排解自己孤独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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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回家,让我感觉最温馨的是“陪床保姆”在农村悄然兴起。据村民们讲,我所在的小村庄已经有好几对“陪床保姆”夫妻。
城市里的陪床保姆大家比较清楚:一是其不一定就是单身女性;二是双方年龄差距常常比较大;三是双方不会以夫妻的名誉共同生活公然陪床。
我这里说的农村“陪床保姆”与城市里的陪床保姆有一定区别:一是其一定是丧偶的女性;二是双方年龄相仿,差距一般不会很大;三是双方经子女同意,公开同居生活。
也许有人会问:你所讲的农村“陪床保姆”不就是丧偶的老年人双方在一过打火生活吗?其实不然,以前,丧偶的老年人双方在一块生活,即便不履行结婚手续,也一定不会有工资一说,他们是纯粹的老年结伴夫妻关系。
现在的农村“陪床保姆”却不一样,男方除了负责女方的一切日常生活开支外,每月还必然支付给女方300、500、甚至更多的“工资”(或称为“额外的零花钱”)。
以前,村里失去老伴的老年人,尤其是那些年龄已经上了60岁的老人,想要找个老伴比较麻烦。一是子女反对,女性一方的子女怕将来母亲逝世后无法与亲生父亲同居一墓、在九泉之下团聚。男性一方的子女怕老人会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二是村里人会说三道四。总以为年龄大的老年人续老伴是老不正经,是老色狼,好像年龄大的老年人就不应该续老伴。
农村“陪床保姆”的悄然兴起,说明在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农村人思想观念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人已经不在更多地纠集什么从一而终,而是更加关注于老年人的幸福。
农村“陪床保姆”的出现,从老年人的角度看,解决了他们的孤巢问题,让他们老有所伴,可以安享晚年;从子女的角度看,因为 “工资”的出现,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减少了往日因老年人日后的归属等问题出现的纠纷,解决了子女无法照顾老年人的问题,让子女能够放心地在外工作或打工。
现在,农村外出打工的夫妻越来越多,子女都在城里工作的也不少,失去伴侣的孤巢老人越来越多,如何让他们安享晚年,既是子女的牵挂,也是一个较大的社会问题。
这种老年人打火过还赚“工资”的“陪床保姆”式夫妻生活,虽然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否合法有待商榷,但是,老年人不在孤单,子女也感到放心,对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无疑是大有裨益。
当然,就目前情况而言,这些农村“陪床保姆”主要出现在那些本来在城里工作,退休后回农村生活的老年人身上,因为这些老年人有退休工资,可以自己负担对方的一切费用。
“让孤巢老人不在孤单,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祝愿那些没有退休工资的农村孤巢老人也能够在子女的关爱下享受到“陪床保姆”式的晚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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