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购物的时候经常回因为买的物品不和心意或者有的哟哟质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项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这一制度只是针对网上购物,对于实体店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体店购物需要退货是应该怎么办呢?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 版权所有
在日常购物的时候经常回因为买的物品不和心意或者有的哟哟质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项“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这一制度只是针对网上购物,对于实体店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体店购物需要退货是应该怎么办呢?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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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有因退货,就要按照三包规定来进行退换货,这时的退货费用就要由经营者承担了。此项规定是从保护交易双方的共同权益来考虑的,消费者有冷静期,对不满意的商品可以退,但如果由此产生的新资费却要经营者承担,无疑也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
这里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是网络销售与电话、电视等销售不一样,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买东西时是可以看到图的,有些东西还有评价,并不像电话、电视购物中虚假的东西可能更多一些。简单地将这两类销售方式放在一起可能会有问题。
二是按照现在的规定,实际上是对网络购物的要求要高于对实体店的要求。我们现在应该鼓励电子商务发展,为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是现在电子商务很多商户都是小企业,对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一些小企业会很难承受,很可能没办法再营业了。特别是要防止恶意退货,这对小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版权所有: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什么是三包制度?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摘自: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3.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4.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5.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原文: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什么是三包制度?www.westtour.net/nrsh/20170509/52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