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最基本的教育是现在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我国地广物博,尽管现在国家综合国力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国内还是有不少地方贫穷现象十分严重,而这些地方的孩子甚至可能吃饭都是问题,更别说是接受教育了,对这些地方的孩子来说,上学就是一种奢侈。 村
接受最基本的教育是现在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我国地广物博,尽管现在国家综合国力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国内还是有不少地方贫穷现象十分严重,而这些地方的孩子甚至可能吃饭都是问题,更别说是接受教育了,对这些地方的孩子来说,上学就是一种奢侈。
村小和教学点有什么区别
“教学点、村小是中国教育的特色,支撑着我国艰苦偏远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最能体现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村小:是中心小学下属的小学,它又包括两种,即“完全小学”和“不完全小学”。所谓“完全小学”,就是指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皆齐全的学校;顾名思义,“不完全小学”就是年级并不完整的小学,又被称为“村学”,这类学校可能只有三个年级或四个年级。当“不完全小学”的孩子孩子们到了自己学校“断层”的年级时,他们需要转到“完全小学”或是进入中心小学来继续就读,之后才有可能升到当地的初中。有的村子条件好一点,可以让学生顺利地一直将六年级全部上完,而更多的学校属于“不完全小学”。
摘自:
教学点:有一些规模更小的学校,地理位置非常的偏僻——它们甚至不是在村子里而是在山里,这些学校可能只有十来个孩子——甚至都不到十个孩子。他们可能分属不同的年级,但都在同一个课堂上学习。比较小的教学点一般只有一位老师——无论是教语文、数学或是其他科目,都只有靠这一位老师,像这种的教学单位则被称为“教学点”,可见“教学点”就更“不完全”了。在记者走访的学校,有的只有一块黑板,剩下的就只是课桌椅,甚至有些连课桌椅都不健全。
如何保留村小和教学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立即引发各方强烈关注。2004年以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会有一定篇幅谈及农村教育。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教育的表述出现在第三部分“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第16条“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中,一共262个字。其中提到要“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
摘自: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因此,一号文件提到“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是对当年意见的重申。眼下的问题是,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这一文件精神,既要“保留”,又要“办好”,消极保留而不办好,最终教学点会难以保留。
根据2012年和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8.2万所,比上年减少1.36万所,其中小学比上年减少1.27万所;2013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63万所,比上年减少1.55万所,其中小学减少1.51万所。以此测算,2012年平均每天减少学校37所,2013年平均每天减少42所,这种减少速度比过去每天减少55所,有所降低,可是,还是不免令人担心,盲目的撤点并校在我国农村地区,真的得到有效遏制了吗?这些减少的学校中,有多少是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据科学的规划进行撤并的?
撤点并校,合理保留小学和教学点,要做到因地制宜,必须有民主决策机制,不能就由地方政府部门说了算,老百姓只有接受。我国过去曾经出现的盲目撤点并校问题,大多是因地方政府不顾村民意见一哄而上强拆所致,由此产生严重的后遗症,包括上学距离遥远交通成本和安全隐患增加、辍学率回潮、寄宿生问题等等。
而目前保留小学和教学点,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地方政府消极对待,即表面上小学和教学点保留了,但却是低水平维持运转,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条件差,最后逼迫老百姓不得不到送孩子到其他教学质量更高的学校上学,以达到最终关闭这些学校和教学点的目的。
摘自: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江西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江西省政协委员华小明在涉及农村小学教育的提案中指出,农村目前采取四级学校体系,中心小学统管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教学点,非完全小学、教学点的师资力量极为薄弱,“教学点”甚至不被当作学校对待,大都依靠低薪聘请的临时代课老师支撑日常教学,教学质量低下,群众不满,生源流失严重。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不断“被自然消亡”。
这和国务院当年发布的意见,显然背离。该意见要求,“对保留和恢复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对照该意见,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并没有保障对保留的小学和教学点的投入,而是以敷衍的态度对待,明为保留,实则希望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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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对地方政府的消极作为进行问责,更需要发挥村民在乡村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应该成立由政府官员、乡村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乡村教育委员会,负责乡村教育发展战略决策,包括如何设置小学和教学点,并负责监督政府部门对学校的拨款,如此,因地制宜保留村小和教学点,并保障其办学质量,才可能真正得以落实。
村小和教学点有什么区别,如何保留村小和教学点?www.westtour.net/nrsh/20170509/52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