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案 即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 。 2006年10月,时年仅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失踪。11岁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受害人母亲乔装打扮确定情报后,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此后,唐慧为女儿的遭遇奔走各处上
唐慧案 即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 。
2006年10月,时年仅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失踪。11岁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受害人母亲乔装打扮确定情报后,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此后,唐慧为女儿的遭遇奔走各处上访,上访中屡屡受到不公正对待,被抓被打。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唐慧对判决结果不满,继续上访。
唐慧案为什么判死刑,唐慧案死刑执行了吗?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此决定在2012年8月8日经湖南省劳教委复议依法撤销。唐慧因此提出国家赔偿。两个多月后,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不予国家赔偿。唐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7月2日,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原文:
案情回放
湖南高院的终审裁定书查明了“乐乐被迫卖淫案”的发生过程[:2006年10月1日下午,11岁的乐乐一人到家附近的一个旱冰场溜旱冰。看到周军辉(19岁,附近一理发店打工仔)溜冰技术很好,便主动与之交谈;当晚,两人来到一个出租房看碟,发生了性行为,并留宿于该房间。次日,两人一起吃完早饭后,在回理发店途中,被乐乐的舅妈发现,并将乐乐带回家中。10月3日下午,乐乐给家人留下一个字条后离家出走。她找到周军辉,并被后者介绍到“柳情缘休闲中心”(以下简称“柳情缘”)卖淫,一直到12月30日被家人发现。
2006年10月3日,周军辉强行将11岁的受害人带至秦星、陈刚开设的休闲屋卖淫。当晚,秦星安排人手带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
受害人到某酒店卖淫,收取100元费用。后秦星又安排受害人在休闲屋卖淫两次,收取200元费用。周军辉和陈刚还打了试图反抗的受害人。
此后,在明知受害人不满14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逼迫受害人卖淫3个月,其间受害人曾遭4人轮奸。
原文:
2010年11月28日,一个名为“永州受害女之母”的人在微博上发出了一条求助信息,称她11岁的女儿乐乐失踪后遭强迫卖淫,案子拖了4年还没结。微博的主人叫唐慧,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37岁。自此,随着记者的一路追踪调查,一个令天下父母痛断肝肠的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浮出水面。
被困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魔窟的小乐乐,在亲人不顾一切的努力下终于获救。乐乐跟唐慧讲述了一段噩梦般的生活,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刚满11岁的她在毒打、恐吓、胁迫之下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遍布永州市的大小宾馆。
立案
2007年1月5日,永州零陵区警方正式立案。湖南省公安厅获悉此案后相当重视,并作了“请高度重视,依法惩处”的批示。2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作出了“必予高度重视,只有11岁幼女,务必严惩彻查,并追究民警办案不力的责任”的批示。
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直接干预下,乐乐的案件很快进入了正常的渠道,永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彻查此案。很快,涉及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立案侦查。
问责
3警察受到处分
杨军祥被“严重警告”——零纪审字【2007】49号文件决定:杨军祥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在处理乐乐强迫卖淫案件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工作失职错误,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魏晓辉被“党内警告”——零公纪(2008)1号文件决定:秦星因容留妇女卖淫被刑事拘留关押期间,魏晓辉托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
看守所临时工唐承文代为“照顾”。秦星两次写信托唐承文转给魏并最终交到男友陈刚手中,其中一封信涉及到秘密通报消息的方法。身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擅自为犯罪嫌疑人将信带出监外,构成妨碍社会管理秩序错误。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陈某被通报批评——零联办【2008】第8号文件:对唐慧上访、暴力阻访的警察陈某予以通报批评。
一审
2008年,案子由零陵区移送到了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当年4月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均受到了法律惩处,其中两主要被告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时3名涉案警察也分别得到了相应的处分。
原文: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乐乐作为一个正在读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平时表现好,家庭生活幸福,不存在主动卖淫的动机。秦星、陈刚招募、纠结、指示多人从事卖淫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罪名成立。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军辉以暴力胁迫不满11岁幼女卖淫,致使其染上性病和出现精神障碍,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强奸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各赔偿乐乐经济损失2万元,刘润等3人赔偿乐乐经济损失1万元,共计9万元。
抗诉
唐慧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向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唐慧以对周、秦两人判处死刑的适用法律错误和对蒋军军、兰小强两人量刑畸轻等为由向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建议。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法院判令6被告共计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9.0359万元,并判处6被告死刑。
永州市法医学鉴定中心、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永州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和鉴定机构对乐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做了多次检查和鉴定。
摘自:
根据湘芙蓉司鉴中心【2007】精鉴第280号鉴定结论:乐乐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该病的发生与2006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强迫卖淫所受的精神创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乐乐的一份《医学鉴定书》:其外阴水泡反复发作3年,诊断为生殖器疱疹。分析认为:这种病毒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反复复发、尚无有效方法,很可能诱发生殖器恶性肿瘤,如怀孕易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死胎。
重审
2009年2月11日法院重审后,再次做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后,此案因为证据不足被高院发回重审。
2010年12月23日此案再次开庭。唐慧请求法院判令7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4万元,并请求判处7被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
告死刑。184万元索赔,包括乐乐医疗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此案至今已经近6年,期间先后历经1次审判、2次重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次发回重审,案件的特殊性和时间跨度极为罕见。难道这一次次审判是为了追求最准确的法律量刑吗?几年来,唐娟奔波各地收集的关于案件的各种材料铺在客厅里能铺满整个房间,垒砌起来有半米多高。很难想象如果不是一个母亲的坚持,我们能不能找回乐乐,很难想象如果不是一个母亲的执着,周军辉等人会不会被绳之以法。她始终相信:邪不能胜正,我的乐乐终究会好起来,天就快要亮了……
翻供
2012年2月21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而本次开庭重审更出人意料,不仅7名犯罪嫌疑人再次集体翻供,而且竟爆出原告律师指称羁押嫌疑人秦星的冷水滩看守所为秦星出具虚假“立功”证明,企图为犯罪嫌疑人达到逃避死刑的惩罚。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派遣朱敏担任该案公诉人。朱敏陈述了秦星、周军辉、陈刚等7名被告的犯罪事实和他们上诉的理由后,指出:“被告企图以抵赖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其上诉理由不成立”。7被告系团伙犯罪,其犯罪行为之恶劣、对被害人造成的危害之严重令人发指,要求法院依法重判。
版权所有:
原告乐乐的委托代理人、三湘华声法援团甘元春律师和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胡益华律师,对(2010)永中刑一初第55号判决提出抗诉理由:“被告陈刚是这起共同犯罪的重大案件的主犯,他是首要分子,是‘柳情缘’这一淫窟的老板,中院将他列为第三被告人,判处其无期徒刑,属典型的量刑畸轻,应依法判处死刑。被告刘润被判处无期徒刑是量刑过轻,现有证据证明刘润是陈刚、秦星、秦军犯罪集团的成员,是打手;他伙同4人以最残忍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了轮奸、暴力、胁迫、醉酒等手段,手段之残暴,在全国罕见,应依法判处死刑。被告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是重罪轻判,秦斌在犯罪时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灌酒,犯罪后潜逃时间最久,被捕后拒不认罪,应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被告蒋军军身犯数罪且均是暴力犯罪,同时也是累犯,应依法判处死刑,中院判其无期徒刑属重罪轻判”。除此以外,甘元春与胡益华律师还就原判民事赔偿20万提出抗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处7被告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45011元。
与第三次开庭一样,7被告均对曾在公安局、检察院侦查、复核案件期间和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所陈述的案情都提出否认,再一次出现集体翻供。尤其是被告秦星,其诉讼代理人称,秦星在冷水滩区公安局看守所关押期间,同监人员周兰兰自杀被秦星救下,秦有立功表现,请求法院给予量刑考虑。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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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唐娟向记者出具了法院查实“秦星立功”是伪证的材料——《(2010)永中刑初一字第55号判决书》,该判决书记录:“经查,根据2007年6月12日17时46分左右监控录像(指冷水滩看守所)显示,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同监人上吊自杀,且现场(指冷水滩看守所)不具备上吊条件,经找当事人调查,当事人否认上吊自杀行为,而秦星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有悖于相关法律规定……”
“秦星立功”事件的关键人现年48岁的周兰兰系冷水滩区上岭桥镇农妇,因为儿子在某医院治疗中导致瘫痪,她一直为这起医疗纠纷上诉,被当地有关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7年5月22日关进冷水滩看守所。周兰兰告诉记者:“我儿子的冤情没洗清,我为什么自杀?我与秦星关押在一起期间,我从没有过自杀的念头,更没有这种行为。秦星和汪婷立功救我,纯粹是伪造的!检察院和法院找我调查时,我都这么说的”。
判决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秦星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影响
败诉后,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的乐乐母亲唐慧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名义送进劳教所,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湖南省宣传部发布消息,确认已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上访妈妈”唐慧的劳教决定。
前天下午,唐慧就从永州老家赶到长沙,因路途遥远,她的亲属和朋友将不来旁听庭审。昨天上午,唐慧说,自己对于二审结果没有心理准备。刚接到开庭通知时她十分难过,想起过去的事情就哭,但她心情比较平静。
唐慧透露,5月底湖南省高院曾试图调解此事,永州市劳教委答应满足她诉讼请求中要求的2000多元补偿金额、口头道歉,并再提供10万元的生活补助。但唐慧最终拒绝调解,因为对方提出不能公开此事,“我说,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你们的钱。”
唐慧说,女儿的情况一直不好,随着年龄增大,压力和痛苦也加大。女儿拒绝与异性来往,并受到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此次庭审结束,她就要带女儿到北京看心理医生。 原文:
11岁幼女卖淫案续受害者乐乐多次试图自杀上访妈妈唐慧的老家富家桥镇党委书记透露,这些年稳控唐慧经费,估计已超80万。而此前,因上访而被劳教的唐慧曾提出诉讼赔偿,但没有获得1分钱。另悉,唐慧女儿、“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中的受害者乐乐经常从梦中哭醒,多次试图自杀。
最高法不予核准“唐慧女儿案”两被告死刑 发回重审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两名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二被告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高院重新审判。
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在被报请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之前,可谓一波三折,历经三次一审、三次二审,湖南高院两度将案件发回永州中院重审。整个过程中,被害人父母唐慧等人多次到中央及地方人大、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上访,诉求之一就是“判处本案的七名被告人死刑”。
2012年6月5日,湖南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对被告人周军辉、秦星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复核。如何对待被害人父母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诉求,无疑是本案死刑复核中难以回避的问题。最高法院对此如何回应? 版权所有: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2006年,被告人秦星伙同其男友陈刚在永州市经营“柳情缘休闲屋”,并采取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多名女性在店内或前往宾馆等处卖淫。
2006年10月1日下午,被告人周军辉结识了时年10岁的被害人张某某,他返回理发店上班后,张某某来到理发店与他一起吃晚饭,当晚,周军辉将张某某带出租屋内看碟、留宿并发生了性行为。10月3日下午,张某某再次到理发店找周军辉,被带至“柳情缘”,交由被告人秦星安排卖淫。此后,周军辉多次从秦星处领取张某某卖淫所得款。其间,张某某因不服从卖淫安排,与秦星发生争吵被打,被其他被告人接出饮酒并被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经鉴定,张某某患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最高法认为两审法院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以量刑不当为由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志祥分析:
王志祥:强迫卖淫根据刑法358条规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才可以判处死刑,情节特别严重,应该结合多种因素加以考量。比如强迫卖淫的人次、规模、作案对象、犯罪手段、强制程度、犯罪后果、社会影响等等因素综合加以考量。
王教授进一步分析最高法不核准死刑的理由时说:
王志祥:法院认定除了有一次,因为不服从卖淫安排被打脸部之外,没有发现被害人受到两个被告人的其他暴力侵害,我想这个因素可能是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不构成死刑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理由。
王教授强调,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本身是判处刑罚的决定因素。
王志祥:并不是说强烈的要求严惩就一定要通过判处死刑的方式来加以实现,我们现在最高法院采取的是严格控制和慎重使用死刑的政策,关键还是取决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程度,以及人身危险性这些情节本身是否足以让他死。
王教授认为,如果被害方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诉求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而法院又顶不住被害方的压力判处被告人死刑,会造成司法实践的误导。
原文:
王志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样就会给社会公众创造一种错觉,好像被告人死与不死是与被害方是否提出强烈的判处死刑的要求有关系,这恐怕非常不妥当。
王教授说,唐慧劳教决定被依法撤销曾被网友评价为闪耀着法治的光辉,既赢得了民意,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示范课。
王志祥:客观而言,唐慧作为被害方代表所提出的诉求,也应该在法律范围之内,不合乎法律诉求,从法院这个角度来看,当然也难以满足。
最高法裁定中还指出,“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依据法律规定,省高院重审,将不会再判处周军辉、秦星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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