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现在所谓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以柏拉图的名字命名的,柏拉图的思想在西方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撰写的一本书《理想国》中所阐述的观点就是他当时理想中的国家治理之道,所以也可以说这本书实际上就是柏拉图的治国之道,只
柏拉图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现在所谓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以柏拉图的名字命名的,柏拉图的思想在西方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撰写的一本书《理想国》中所阐述的观点就是他当时理想中的国家治理之道,所以也可以说这本书实际上就是柏拉图的治国之道,只可惜没有人理睬他。
柏拉图是指的什么意思?
柏拉图式爱情,以西方哲学家柏拉图命名的一种异性间的精神恋爱,追求心灵沟通,排斥肉欲。最早由Marsilio Ficino于15世纪提出,作为苏格拉底式爱情的同义词,用来指代苏格拉底和他学生之间的爱慕关系。
柏拉图认为: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当人类没有对肉欲的强烈需求时,心境是平和的,肉欲是人性中兽性的表现,是每个生物体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谓的高等动物,是因为人的本性中,人性强于兽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
在欧洲,很早就有被我们中国人称之为“精神恋爱”的柏拉图式的爱,这种爱认为肉体的结合是不纯洁的是肮脏的,认为爱情和情欲是互相对立的两种状态,因此,当一个人确实在爱着的时候,他完全不可能想到要在肉体上同他所爱的对象结合。
柏拉图式的爱情只有精神上的恋爱。没有肉体上的结合。这样纯洁,洁白的爱情是不可玷污的。才称为柏 拉图式的爱情 一种永久的,不求回报的爱。即使不能相守,只要看到对方幸福,这份爱便会绵延下去,直到永恒有些人,上帝给了他们缘分,让他们相遇,但是却忘了给他们交点,于是这份爱,只能变成远远的守望,而这两个人,也将永远如同平行线一般,不能在一起。
柏拉图的永恒 只要爱的人得到幸福,这份爱就会永恒!如若不能有交点,那我愿意再等一世,固守着这份柏拉图的永恒,直到生生世世的永远…… 在这世上有、且仅有一个人,对你而言,她是完美的。她就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然而,柏拉图式的爱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爱情。就像一部忧伤的童话,惟其遥远与真实、惟其不可触摸与欠缺,方可成就其璀璨与神圣!
爱无非是要快乐。两个人不能快乐,不如一个人快乐;两个人痛苦,不如成全一个人的快乐。爱,是一种感受,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就能拥有,可,就是抹不去你在我心中留下的点点滴滴 爱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静静的思念,孤独的享受。
柏拉图的理想国指的是什么?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是苏格拉底的得意门生,20岁时就跟随苏格拉底学习。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处死,由于柏拉图曾经参与策划营救苏格拉底,为了逃避当政者的迫害,他和苏格拉底的其他学生逃到麦加拉,之后开始环游世界。12年后,见识广博、胸罗万象的柏拉图重新回到了雅典,选择了一处纪念传奇英雄的故址,开办了一所闻名于世的柏拉图学园,一边教学一边潜心从事研究。
柏拉图一生研究领域广泛,著述颇丰,给后世留下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其中最著名的是他的大作《理想国》,柏拉图在此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构筑了一个由“哲学王”来统治理想王国的美好蓝图。
柏拉图先分析了理想国中的社会结构。他认为,人们的社会地位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因为上帝在造人时使用不同的金属铸就了不同的人格,有的人掺以金,有的人掺以银,有的人则掺以铜或铁。于是,人们就有了不同的天性和美德,并在三个不同的等级中分别体现出来:第一等级的天性是理智,美德是智慧,他们只是少数人,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者;第二等级的天性是意志,美德是勇敢,他们是秉承统治者的意志,对外从事征战和防御,对内从事镇压第三等级的辅助者;第三等级占大多数,他们的天性是欲望,美德是节制,是从事生产劳动和服务的被统治者,负责供给前两个等级的物资需求。
可见,在柏拉图设想的理想社会里,三个等级的人分别承担着统治、保卫和生产三种职能。柏拉图强调,各等级的人们应当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当这三个等级“在国家里面做各自的事而不互相干扰的时候,便是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一个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这就是他所主张的正义,也即智慧、勇敢和节制三种美德协调运行时所达到的一种秩序井然的状态。
在此基础上,柏拉图进一步论证道,既然统治者的美德是智慧,那么治理国家的任务非哲学家莫属,因为哲学家是最具智慧和学问、最富远见卓识、胸襟最广阔和最热爱真理的人。最符合正义的国家,也只能是由集政治权力和哲学思考于一身的“哲学王”来统治的国家。因而他主张理想国必须由哲学家来治理,或者君主或国王掌握哲学,成为大学问家。他说:“除非哲学家成了我们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或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能兼有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须排除出去。否则的话……对国家甚至我想对全人类都将是祸害无穷,永无宁日。”
柏拉图主张“哲学王”的人治,但他并不绝对排除法的作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不仅谈到“哲学王”会制定各种法律,而且对理想的法官做了专门阐述,指出只有那些具有高洁的性情、清晰的头脑、优良的品行和丰富的阅历的人才配担当法官。但他的基本倾向却不是“法治”,因为他认为,法律虽然是一种很好的工具,但这些抽象的、简单的、原则的规定在解决纷繁复杂的事务时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与贤人的智慧相媲美的,因此,最佳的治理方法不是给予法律以最高权威,而是给予贤明的统治者以最高权威。“哲学王”的智慧高于法律,理所当然要高居于法律之上,不需要遵守法律。